1月9日,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显示,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环境保护部决定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凯马、唐骏欧铃)两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惩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环保部通告特别指出,两个案件作为十九大之后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将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烈震慑作用。
环境保护部通告
多项违法致千万罚单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在介绍对两家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情况时表示,从2016年1月开始,环保部就已组织开展柴油车专项监督检查,并按标准规定要求抽取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车辆进行了实验检测。
田为勇指出,经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山东凯马及唐骏欧铃生产的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过国四标准的限值要求。同时,环保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山东凯马生产的重型柴油货车的OBD系统存在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
田为勇表示,上述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均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决定责令两家企业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并对山东凯马两项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的处罚,罚没款合计3174.21万余元。对唐骏欧铃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罚款的处罚,罚没款合计703.63万余元。
弄虚作假属性质恶劣
田为勇认为,环保部在检查过程中多次发现上述两家公司存在故意造假、生产不达标车辆行为,在行业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效果,环保部对两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立即整改。本次抽检山东凯马、唐骏欧铃各3辆轻型柴油车进行排放测试,测试结果均不合格,超标情况严重。山东凯马车辆氮氧化物是标准限值的5.7-5.9倍,碳氢+氮氧化物是标准限值5.6-5.7倍,颗粒物是标准限值的1.1-1.5 倍;唐骏欧铃车辆氮氧化物是标准限值5.4-5.9倍,碳氢+氮氧化物是标准限值5-5.5倍。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
对于山东凯马屏蔽重型柴油车OBD部分主要功能的行为,环保部在通告中指出此行为属“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行为,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田为勇强调,环境保护部对上述两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对两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出上千万的巨额罚单,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此举为2018年在全国开展机动车和油品监督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多方联动建长效机制
田为勇透露,为确保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环保部将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采取更积极、更主动的措施,持续加大新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机动车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他说:“一是加快建立完善事前的信息公开制度、事中的达标监管制度、事后的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二是加快推进监控平台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新车环保达标管控。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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