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意见,海南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于8日公布。方案针对海南省围填海活动存在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海洋环评、海域论证制度执行不力,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违法违规主体列出整改清单,并明确各项整改工作的完成期限。
一是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海口市灯塔酒店项目、文昌市椰林湾度假村人工岛、文昌南海度假村人工岛项目填海成陆后,至今未进行开发建设长期闲置。根据方案,上述项目填海形成土地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所在地政府研究制定项目填海形成土地长期闲置的处置方案,组织编制围填海形成土地的规划。此外,对相关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并根据后评估结论组织开展生态整治修复。
二是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儋州海花岛项目、海口湾如意岛项目未进行关联性审核,存在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违规现象。方案明确,对海域使用权申请人进行关联性审核,发改部门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个立项;对有关部门在项目用海审批过程中未进行关联性审核、分散审批问题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海洋环评、海域论证制度执行不力。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万宁日月湾日岛和月岛项目、海口市灯塔酒店项目的海洋环评和海域论证不充分、审批把关不严,项目实施加重了局部海岸侵蚀或岸滩淤积。方案提出,对上述项目开展填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生态整治修复。
四是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海洋监管部门对海口湾如意岛项目东标段(三期)、三亚莲花岛二期、海花岛临时施工便道违法填海活动查处不力,导致违法填海面积进一步扩大。方案明确,严格按照国家海洋督察的要求,及时完成已立案件的查处工作;针对有关部门对非法填海活动查处不力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涉海项目的巡逻执法和海洋动态监管工作,及时依法查处违法用海活动。(记者 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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