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全省各地要为困难群众配齐取暖设备和取暖物资,并确保配上的取暖设备和取暖物资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对冬季取暖有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不受冻。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缓解节日期间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支出压力。
要扎实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持续强化“互联网+”寻亲服务, 及时通过多种媒介发布寻亲信息,帮助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求助热线,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求助避寒。
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巡访和帮扶工作。
加强低保资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孤儿养育资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测算、拨付、监管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只增不减、优先安排、优先拨付、优先发放,在春节前将一季度农村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到位,其他各项资金要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拖延。
我省要加强冬春季节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救助管理站及站外托养机构的管理,强化集中供养服务,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认真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服务,保证困难群众不受冻、不挨饿,确保他们安全、温暖过冬。
头条 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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