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饭店绕过水表,私自接通了城市供水管网,长期偷水。被公安机关查处后,饭店老板张某被行政拘留五日后,又被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这家饭店最终将面临什么后果呢?2月25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从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获悉:根据法院判决,被告张某缴纳1.9万元水费后,该案最终尘埃落定。据悉,这是郑州市首例偷盗水追缴水费案胜诉并执行到位。
饭店私接供水管道,“双路”供水随时切换
2018年1月22日上午,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水监察队接到热线举报,位于棉纺路国棉五厂家属区内的一家烩面馆涉嫌表前私接管道,长期偷水。
接到举报后,供水监察队员立即到场,对该户水表进行现场核查。经反复关停该店用水阀门,最终确定为双路进水。
经供水监察队员调查询问,该烩面馆老板张某供认:2013年9月份,他私自将一根管道接到了水表前侧,盗用城市公共供水。
“从那以后,饭店张姓老板就开始了偷水行为。为了不引起抄表员的注意,该老板经常切换供水管道。有时候使用原来的供水管道用水,这些水量经过水表,属于正常用水;而有时候则通过私自接通的管道用水,这些水没有经过水表,属于偷水。”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水监察队队长金嵩说。
饭店老板被行政拘留,迟迟不愿缴纳水费
当天下午,供水监察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将盗水管道挖出,固定证据后并予以截断。随后,按照法定程序,供水监察队迅速将此起案件移交到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对盗水行为供认不讳。2018年1月29日,张某被公安机关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
张某原以为自己已经被行政处罚,就不再追究民事责任了,因而对自来水公司追缴的非法用水水费,迟迟不愿缴纳。
“偷盗水是违规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后,必须追缴水费,否则,供水企业和广大市民的正常用水权益将受到侵害。”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主任马腾说,此前查处的一些偷盗水户,接受行政处罚后基本上都补交了水费,而这家饭店的老板则以追缴的水费太高为由,迟迟不愿缴纳。
自来水公司提起诉讼,缴纳水费1.9万元
无奈之下,2018年8月17日,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张某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认为,原告与被告系供水服务合同关系,被告绕开注册水表私自碰接水管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其被行政处罚后,还应该向原告补交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费。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缴纳水费1.9万余元。近日,在这起水费纠纷案中的被告张某,已向郑州自来水公司缴清全部费用。
那么,最终缴纳的1.9万元水费,是如何认定的呢?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能够确认盗水量的,按确认的实际水量计算;不能确认盗水量的,按照盗水管道口径最大流量乘以盗水时间计算。
盗水时间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以实际确定的时间计算;盗水时间不能确定的,盗水天数按照180天计算,而每日的盗水时间则按照8小时(用于经营服务、特种行业用水的用户)计算。
去年接到举报641起,追缴费用760多万元
偷盗水这事儿,这几年时有发生。
而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水监察队则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严厉打击偷盗水及损坏、破坏供水设施行为,并持续开展消火栓用水情况排查整治,震慑涉水违法行为。
仅2018年,就落实各类盗用自来水举报641起,处理及时率达100%,追缴各类费用760多万元,涉水行政拘留5人。
据悉,偷盗水的主要类型有三种:自建供水管网与市政供水管道私自连接,绕开水表私接供水管线,盗用城市消火栓中自来水。
“水费收入是供水企业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恶意欠费将严重影响供水企业的正常生产,进而影响到全市的正常供水,侵害广大市民的正当权益。”马腾表示,除了盗用自来水,下一步,郑州自来水公司将拿起法律武器,对长期恶意拖欠水费的老赖们“开战”。
发现偷盗水行为拨打67680000
“为了维护郑州市公共供用水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城市公共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设备和盗用水的行为。”马腾说,依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关于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及盗窃破坏公共供水设施设备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和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对举报盗用水和损坏公共供水设施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举报人所举报盗用水和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经我们调查,偷盗水或者破坏供水设施的实施地点、实施人清晰真实的,按照追回经济损失的3%予以奖励。如果能够提供关键证据,按照追回经济损失的4%予以奖励。所举报盗用水和损坏公共供水设施行为情节严重,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行政或民事责任的,按追回经济损失的5%予以奖励。”马腾说,每起案件举报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偷盗水或者破坏供水设施的行为,可以拨打67680000举报,供水监察部门将对举报人和举报行为严格保密。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文袁晓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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