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农业品牌 最高一次性奖50万元

时间:2019-03-26 08:55:47 来源: 东方今报


3月24日,记者从郑州市获悉,日前,《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印发,郑州市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投资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米方杰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评上星级最高奖补50万

《政策》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郑州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范围内、按照要求建设的生态农业项目,给予生态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政策》同时提出,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运用贷款贴息、贴担保费等政策措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贷款规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科技研发等,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并且,《政策》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程,对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四星级企业”“三星级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于向上晋星企业,以补差的方式进行奖补。

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农业品牌最高一次性奖50万元

在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政策》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及冷储项目。加快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补助资金规模、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对民营企业开展农产品储藏、保鲜、秸秆青贮、仓储烘干、分装等初加工及现代农业物流所需相关设施设备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农业品牌。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登记)工作,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对新获得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登记的机构或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有机农产品(仅限中绿华夏认证)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绿色食品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宣传推介农业品牌,对参加全国性的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展台搭建费用给予50%补贴。

采取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振兴建设

《政策》同时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振兴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途径,采取先建后补、生态补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特色田园乡村示范项目建设。运用好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全力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运营。

并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吸引市场主体加大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与国有、集体企业投资项目享受同等政策。

此外,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2019年底,基本明确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等村庄分类,完成省级示范县、示范乡镇整体建设规划,规划保留村村庄建设规划,为民营企业投资乡村建设提供规划指引。鼓励民营规划设计公司参与乡村振兴设计和乡村规划服务,提供驻村技术指导。

增强对农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设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建设基金

《政策》明确,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财政出资,增加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强担保实力,扩大担保信贷规模。落实风险补偿和企业转贷应急周转基金,由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运营。

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类专项基金实施。2019~2021年,每年市级财政安排引导基金20亿元,县(市、区)配套10亿元,撬动社会募资2~4倍,投资郑州市城乡融合特色田园乡村示范项目建设,原则上连投三年,三年郑州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拟达到300亿元,支持郑州市乡村振兴建设。

此外,《政策》明确将完善地方金融支农体系。组建郑州农业投资公司,作为设立其他农业金融业态的出资平台和管理机构,通过对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移交划转以及逐步设立基金管理、小贷公司,完善非银农业金融体系。

关键词: 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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