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萌友 李霞/文图
5月7日,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保证行人的通行权利,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近期,郑州交警在市区加装了10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并于5月15日正式开始抓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看看10个路口都在哪?
1。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300米东向西(外国语小学门口)
2。金水路与顺河北街交叉口西向东
3。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西向东
4。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南向北(科技馆门口)
5。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北向南(科技馆门口)
6。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南向北(西花园门口)
7。文化路与文劳路交叉口向南200米北向南(河南财经学院门口)
8。文化路与博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南向北(河南煤炭医院门口)
9。花园路与水科路交叉口南向北
10。紫荆山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南向北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3加1
据郑州交警支队科研所所长陈常青介绍,该系统可以自动抓拍上传三张照片,记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时的全部行驶过程,另外一张特写照片记录机动车号牌信息,这些照片对违反停车让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取证,取证上传的照片经人工审核后对机动车违法行为录入处罚。
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九项,将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如何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
头条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