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育局: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时间:2019-05-22 10:57:12 来源: 映象网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中招考试的相关规定,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规则办事,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违规跨区域招生转学。

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除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和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或面向市内九区以外的县区招生。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控制班额。

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考生应填写《2019年中招考试承诺书》,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郑州市区招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尊重学生报考意愿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提倡适合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

严格收费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通过健全监督检查,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公正、公平、公开。

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郑州市教育局公布郑州市中招招生纪律举报电话:0371—67639119。

关键词: 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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