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招政策出炉 考试方式、录取安排、要求

时间:2019-05-22 10:57:59 来源: 映象网


5月21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召开2019年郑州市中招工作会,并进行新闻发布。今年,郑州市中招考试时间仍是6月25日、26日,总分700分。

[关键词:数据]郑州市区普通高中比去年增加54个班

2019年,郑州市内九区预计有初中毕业生57640人。

郑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710个班,比上年增加54个班。其中公办高中招生计划376个班,比上年增加7个班;民办高中招生计划334个班,比上年增加47个班。

今年,省教育厅对普通高中班额控制提出严格要求。各地要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关键词:报名]不同学生报名方式不同

今年,郑州市区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具有郑州市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5月28日8:00-5月31日23:59。5月31日24:00之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学籍基本信息卡以及初中综合素质手册。现场报名时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在郑州市第五中学(管城区南关街3号)。

[关键词:志愿]志愿分六个批次

今年,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六个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三个,分别为省提前第一批次、省提前第二批次、省提前第三批次;面向郑州市区批次三个,分别为郑州市区第一批次、郑州市区第二批次和郑州市区第三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是今年新增学校,在省提前第二批次录取,今年计划招收4个班。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有三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郑州市区招生的3个批次招生学校一览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学校分别为: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和郑州七十四中。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四中、郑州十八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市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郑州幼儿艺术师范学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民办普通高中。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3个批次志愿填报有要求

和往一样,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考生选择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学校志愿时,必须填满两个志愿,且两个志愿不能为同一的学校。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面向郑州市区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规则有讲究。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在郑州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有艺术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郑州106中学。

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考生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民办高中不超过20%的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今年,郑州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继续面向全省招生,其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总招生计划的20%,在省提前批次录取。

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郑州市区的招生计划。

[关键词:录取]录取按志愿设置依次进行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原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为:统录生、分配生。

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郑州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温馨提示:郑州四中、郑州101中学从按计划招生录取的学生中选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资助。

19所学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共有19所,分别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州七十四中。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郑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分配生录取办法看过来

哪些学生具有分配生资格?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分配生的录取过程分以下三步:

第一步,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步,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三步,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录生。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中招录取详细时间表如下

今年,面向全省招生的三个批次录取时间如下:

7月12日,省提前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

7月14日 ,省提前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

7月17日,省提前第三批次,即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郑州市区批次录取时间段为:

7月17〜25日 ,中招建档、划线时间;

7月26日,录取工作会召开;

7月26日〜8月1日,高中录取。

[关键词:照顾]8类学生要享受照顾

按照规定,以下8类学生可以予以照顾: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录取。

(四)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录取。

(五)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六)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八)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依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引进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郑发〔2017〕)23 号) 文件执行。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所有照顾对象经郑州市中招办核定后,其名单将在郑州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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