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来临,瓜果(蔬菜)陆续上市,为促进消费,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决定6月15日至8月20日期间,在市区设置便民临时瓜果(蔬菜)销售点23处。
各区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和消防安全、不扰民的情况下,按照统筹设置、规范经营、属地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临时销售点,积极引导经营者进入设置销售点经营瓜果(蔬菜)。
规范摊点摆放。各区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划线设点,确定每天经营时间段;临时瓜果(蔬菜)销售点要按规定地点摆放,不得擅自变更;经营摊点应摆放整齐,自备垃圾收容器具,确保周边卫生整洁,做到“人走地面净”。
维护市容秩序。销售瓜果(蔬菜)农户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确保摊点卫生干净整洁,不乱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不乱扯乱挂等,不使用喇叭或者音响招揽顾客,不损坏周边公共设施。
加强规范管理。瓜果(蔬菜)经营者应服从管理,不得随意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及生活用品,不得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不得占压盲道及消防安全通道等,属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全方位管理和服务。
季节性瓜果(蔬菜)销售点设置路段为,郾城区6处,尧河路(井冈山路至太行山路)、郾城区中医院南街(金牛社区)、.黄河西路(巴山路至井冈山路)、东山路(辽河路至海河路)、阳光街(太行山路至井冈山路)、沟张市场北路(辽河路至淞江路);源汇区7处,八一路(团结路口以西)、交通南路(湘江路以南路西)、乐山路北段(路西)、民主路(民生街至五一路)、金江路(交通路至五一路路北)、湘江路与西京路路北西边、螺湾路(进修学校前路北);召陵区6处,光明中路北口便民摊点、光明南路路东道牙以上、滦河路(燕山路口向西)、金色龙湾美食街、香山北路(黄河路以南)、银鸽大道路东(银鸽大门北至渭河路全段);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漳江路与解放路交叉口立交桥下(解放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处,黑龙潭镇董庄福瑞家园对面千山路路东、中山路医专对面;西城区管委会1处,嘉陵江路古城锦苑二期门口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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