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线是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今年1月1日起,许昌将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9月1日起又提高到4800元。”11月5日上午,许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许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叶豫峰通报了兜底保障工作情况。
叶豫峰介绍,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承担“兜底保障一批”的重任,主要是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且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救助。今年初,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有8728人,目前已享受民政救助政策的有8400人,占比96.2%。
当前,许昌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240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分散养育每人每月950元,机构养育每人每月1350元;临时救助标准为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项每月补助60元。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1810人,城市低保对象22671人,城乡特困人员21930人,孤儿78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53人,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3.22亿元。
近年来,许昌市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提升兜底能力。目前,全市共建立和设置兜底机构186个,其中,敬老院79个、精神病院7个、卫生院(重病救治点)53个、残疾人托养中心(专区)42个、福利院5个。根据兜底对象个人意愿,敬老院、精神病院、卫生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福利院集中兜底2075人,居家分散兜底3035人。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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