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这21种轻微环境违法 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时间:2020-11-16 11:22:40 来源: 大河网


近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营造法治化、便利化、人性化营商环境,该局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理念与方式,推进包容柔性执法,出台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清单》是在充分调查、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参考全国多地的省级和地市级相关文件,历经半年多酝酿,符合三门峡市实情。共列出21种情形,其中包括了大气防治、固体废物、土壤防治等多方面,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又及时纠正改正的符合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只予以行政指导,并以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

“《清单》实施后,将能抚平企业日常困惑,缓解指导执法燃眉之急,既保证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又能够引导促进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让人感受‘有温度的执法’,为企业提供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房琳闾斌通讯员常虹

关键词: 三门峡 环境违法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