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鹤壁5件进口带鱼外包装检出阳性!未销售已封存

时间:2020-12-09 16:45:30 来源: 民生频道


12月9日,鹤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权威发声,通报鹤壁市新冠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据鹤壁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史保生介绍,12月8日上午,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郑州市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胜海水产商行共购进3000件印度进口带鱼,其中325件销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被临汾市检测出一份外包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部分产品销往河南省内相关地市,有20件销往鹤壁市山城区。

鹤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通告后,立即组织对涉事进口带鱼和相关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鹤壁市疾控中心对销往鹤壁市的20件冷冻带鱼外包装进行新冠肺炎检测,结果15件阴性、5件阳性,该批带鱼均未销售,并已全部封存。对直接接触者、关联者及其他人员57人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直接接触者和关联者9人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8人已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采集外环境样本19份均为阴性,并对涉事冷库、门店等场所进行暂时封闭、全面消杀。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防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具体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严把输入,阻断源头。凡从省外区域、口岸环节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所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报备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本级卫生健康部门,预排核酸检测、货物消毒时间表,做好核酸检测、货物消毒的人员组织、结果上报、应急处置等工作。所有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批批查验“三证明一报告”,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证明、冷链食品消毒证明,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手续不齐全的禁止入市,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是压实责任,无缝监管。依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冷链食品工作首接负责制,完善部门间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实现全环节、全链条的闭环管理,确保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达到“批批检”、“件件消”,严格做到“四个到位”。

三是严把“六专”,精准防控。抓好冷链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贮存等环节的精准防控,凡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经营者,必须按照“六专”要求进行管理,即专区域、专人员、专通道、专台账、专工具、专消毒。专区域指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必须单独存储或有效隔离,禁止和其他商品混放、混售、混用,避免交叉污染;专人员指从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岗位,要由专人负责,全面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体温检测、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专通道指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台账指冷链食品经营者要查验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建立完整的冷链食品进销货台账;专工具指所有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材料、工具、运输车辆都要单独存放,禁止混放混用;专消毒是要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消毒制度,定期开展对人员、场所、工具的消毒,废弃包装物也要统一消毒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信息归集,全程追溯。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运用,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输入风险“物防”措施。督促生产经营者全面对接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追溯平台,及时准确上传货物来源、去向、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禁止上市销售。织密冷链“物防”网络,确保每一件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放心。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民,尽可能不要网购进口冷链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非正规渠道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配带一次性手套,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餐具和台面的清洁,食物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自觉做好消毒处理;做好以上这些,通过购物接触来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是非常低的。

市民群众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在此也建议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经营者,在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尽量不进、不销进口冷链食品。

来源:鹤壁发布、鹤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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