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近三年发生电动车火灾443起 直接财产损失351万元

时间:2021-03-26 07:55:29 来源: 东方今报


3月25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消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郑州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443起,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51万元。

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主要是居民楼院。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郑州市发生于居民楼院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共257起,占总数的58%。电动车火灾高发时间是夜间,发生于夜间22时至6时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共270起,占总数的61%。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由于电动车搬动不便,有用户在夜间将电动车搬到室内、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或楼梯间内充电。此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

此外,电动车火灾高发天气是在雨雪天。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雨雪天气共161天,共发生电动车火灾78起,占总数的18%。雨雪天气日均0.48起,非雨雪天气0.36起。易发火灾电动车电池是锂电池,锂电池是由正负电极层、电解液、隔膜等薄片卷成或压在一起组成,这种结构稍有破坏就会引发火灾。易发火灾电动车状态为充电中,由于居民楼院基础设施不完善,有用户私拉线路进行充电,导致裸露在外的线路越来越多,一旦出现线路故障,就会直接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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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电动车充电“四不要”

3月25日,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示,电动车充电要做到“四不要”。

据了解,截至2020年年底,郑州市共有上牌电动自行车约320万余辆,其中“黄牌”电动自行车约占2/3。据测试,电动车电瓶燃烧100秒后,火焰温度达到300℃,有毒气体温度达到100℃,电瓶燃烧7分钟后,火焰瞬时最高温度超过1000℃,有毒气体温度高达约500℃,爆炸随时可能发生。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示,电动车充电要做到“四不要”,即不要在楼梯间、走道或带入家中室内充电,要选择小区的集中充电区域进行充电;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改动电气线路,拆除限速装置;不要过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勤检查电池,发现老化要及时更换;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充电器,要选择正规厂家的电动车和充电器。

“车主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时,要尽量避免电机进水,以免充电时短路着火。”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夏萍 实生 王晓娜

关键词: 郑州 电动车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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