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郑州市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月12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会。
会议要求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及下属安装维修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立即停止“开口费、接口费”等各类名目的违规乱收费,立即整改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在此之前,2月26日,河南省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的不合理收费。
该《通知》显示,在供水环节,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在供电环节,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在供气环节,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在供暖环节,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会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参会企业现场发放了《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河南商报记者马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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