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事故后,相关部门应该怎么做?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火灾事故时,如何调动?
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了郑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
【火灾事故,郑州共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预警】
《预案》首先给出了适用范围——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调集相关联动力量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森林火灾除外);超出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跨县级行政区,需要多行业、多部门参与处置的火灾事故;需要市人民政府处置的其他火灾事故。
《预案》提出,郑州市、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应迅速掌握火灾事故情况,按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做出灾情预警,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四级预警。
在领导机构设置方面,郑州市政府成立郑州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郑州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工作。
【把营救被困人员作为火灾扑救的主要方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不同的应急响应启动后,应该做哪些事?
《预案》要求,一般(Ⅳ级)火灾事故,启动事发地区县(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较大(Ⅲ级)火灾事故,启动事发地区县(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启动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事发地区县(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在先期处置上,《预案》明确,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事发地管委会、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相关联动部门实施灭火应急救援,最大限度控制灾情发展,迅速抢救遇险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市指挥部。通过监测灾情发展,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市指挥部视情启动本预案。
发生火灾后,如何处置很关键。
《预案》提出,要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围观群众。同时,实施火情侦察,确定燃烧物质、燃烧范围、发展趋势、蔓延情况、有无人员被困。确定作战意图,科学部署参战力量,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此外,还要把营救被困人员作为火灾扑救的主要方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等。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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