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规范灾情期间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公告》。要求全市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快速及时提供车辆救援、维修服务,保证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
具体公告如下:
一、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肩负社会责任,充分认识到灾情受损车辆维修工作是当前重大民生问题,积极参与社会车辆应急救援维修。
二、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范维修作业,保证维修质量,严禁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欺瞒顾客,自觉维护行业秩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设立外地来郑救援车辆维修绿色通道,实行“受理优先 服务优质 价格优惠”,提倡有条件的企业为救援车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切实做好外地来郑救援车辆维修保障。
四、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保持服务救援电话畅通,开通灾情受损车辆维修便民通道,简化流程,快速受理,保障灾情受损车辆及时得到维修,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主动入社区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等专业服务。
五、各级管理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欺瞒顾客等问题,核查属实后从重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六、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相关投诉,并及时交办。
灾情期间郑州市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电话 68719900
头条 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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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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