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紧急通知: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时间:2021-08-19 08:33:08 来源: 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气象台最新预测结果和气象资料监测分析,预计8月19日夜间我市将出现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降雨量100毫米;22日有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降水量70—100毫米。

鉴于这次强降水与上次洪涝灾害影响地区重叠,防汛形势异常严峻。经会商研判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19日0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提升至Ⅱ级。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安排部署,严格按照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 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视察我市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务必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高度关注上游山西省、林州市降雨和我市西部山区、浚县和淇县蓄滞洪区、卫河淇河共渠河道堤防,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会商研判、亲自安排部署、主动靠前指挥、科学高效调度,突出抓好人员转移和排险除险工作,坚持宁可信其有、信其大、信其强,不可信其无、信其小、信其弱,坚持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坚决保持“不伤一人、不亡一人、不失联一人”的金标准。

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坐镇市防指,统筹全市防汛抗洪工作;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继续集中办公,加强会商预警,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市级领导要按照防汛抗旱责任分工部署要求,按照战时机制到分包县区或行业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级指挥系统要保持通讯畅通,反应迅速灵敏,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按分包责任到县区、乡镇、村庄,到水库、河堤、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煤沉陷区。要全面排查隐患,对水毁工程采取紧急度汛措施。所有预备力量要做好充分准备并进行必要操练,预置人员、装备和物料。交通、教育、卫健、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水库“三个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要及时泄洪腾退库容。公安、交警、城管人员等要全员上岗,提高群众见警率。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隧道桥涵、易涝点等部位要实行24小时看守并设立警戒线,必要时果断停止使用并实行交通管制。全市所有企业和建筑工地,因暴雨可能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工停产并撤离人员。及时关闭涉山涉水景区、危险道路。

四、要抓紧抓好13条河流堤坝除险加固、渗漏点排查加固、物料充分准备、行洪畅通等。抓紧抓好蓄滞洪区排水除涝和沟渠开挖、群众暂停回迁、做好二次启用准备。抓紧抓好西部山区自然灾害风险点排查和除险加固、专人值守。抓紧抓好重要基础设施保障,确保应急电力、通讯供应。要坚决做到危房和未鉴定房屋不住人,及早着手转移群众,做好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五、市气象局滚动开展会商研判、滚动发布预警信息,每2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市水利局、水文局每2小时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市城市管理局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城市内涝情况;市应急局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每日8时、14时、18 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各县区防指每日8时、14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本地防汛抢险、受灾救灾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六、新闻单位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天气预报,播报汛情和避险救援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防汛工作,确保这轮强降雨中我市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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