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全职在站博士后,可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10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来洛(留洛)的,洛阳市财政每人再给予安家费20万元。
8月26日,洛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介绍《洛阳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措施。
当前,洛阳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为加快培养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博士后青年人才队伍,提升洛阳市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能力,加速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助力洛阳经济社会发展,洛阳市在我省18个地市当中,第一个出台了博士后专项支持政策。
新政策在《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年)》已有的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对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奖励10万元,对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分站的,将补足建站奖励经费差额。同时,洛阳市支持新建多建博士后科研平台,平台运行特别优秀的,另有奖励。其中,在人社部考评中获优秀的奖励10万元、在省人社厅考评中获优秀的奖励5万元、获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的奖励10万元。
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通职称评审直通车,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应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定职称的依据。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出站来洛(留洛),其本人、家属及子女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本地常住户口。随迁子女在设站单位所在地办理入托入学适用洛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
据了解,洛阳市是我省较早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城市之一,1999年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了洛阳市第一个博士后工作站。截至目前,洛阳市共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3个(含11个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个,累计招收进站博士300余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支持135项,培养了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为洛阳市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发挥了良好的“聚才效应”。(河南商报记者 付首鹏 实习生 孙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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