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
车辆不收取停车费但会有救援费用
9月10日下午,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来到了位于洛阳市国花路与机场路交叉口一处交通违法、交通肇事车辆临时滞留场。
记者以看车为由向工作人员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查看车辆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单子才可以。当问到收费问题时,称已经不再收取停车费。“现如今停车费都免了,事故处理期间不管停放多长时间,只收取救援费用。”该工作人员说,如果事故车辆还能正常行驶被开过来,收取100元的救援费,如果车辆不能正常行驶是被拖车拖过来的,救援费是500元。另外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交警部门已经处理完事故并出具领取车辆通知书后,车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将车开走,会在原来救援费基础上加收一定停车费。
9月13日,记者又来到位于洛阳市启明南路与中州东路交叉口南桥下,一处悬挂着“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停车场”标牌的停车场进行暗访调查。
在该停车场,记者发现里边杂乱停放着数百辆各式各样的两轮及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车身被一层厚厚的灰尘覆盖,看得出已经在这里停放了很长时间。据停车场工作人员介绍,此处主要以停放交通事故车辆为主,并称该停车不收取停车费用。
许昌
天价停车费问题已化解 市政免费停车位被违法收费成顽疾
停车场停放一辆车,可能产生的停车费是多少?4万元!2019年11月下旬,许昌禹州涉诉车辆被查封后产生天价停车费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名扬四方”;2009年12月9日,为了破解城市停车难,许昌市出台新政,市区市政规划的路面停车位全部供车主免费使用。
禹州扣押车辆停车场天价停车费问题已化解
据媒体报道,2019年11月,禹州市的贾先生、王先生、李先生官司了结后,前往该市顺峰停车场取车时,被停车场分别索要40000元、25880元、15000元的停车费。
他们三人因交通事故成被告,原告提请诉前财产保全,禹州市法院将车辆查封。顺峰停车场的收费依据是查封之日起至解封取车时,每天收费40元,上不封顶。
被索天价停车费后,他们先找了禹州市交警大队。交警大队答复称,发生交通事故后,该队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将三辆车暂扣至顺峰停车场内,暂扣期间产生的保管费由该队承担。查封之后的停车费要找法院。法院答复称,该院是审判机关,无需承担停车费。最后,车主转了几圈,天价停车费问题却始终无法解决,后来在一名法官建议下,他们将此事反映给了媒体后,存在的收费乱象问题才被曝光。
9月8日,记者在禹州市一些停车场暗访调查时了解到,经过那次事件后,该市的停车场乱象问题得到了整治。据停车场的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介绍,交通事故车辆,他们是不收费的,这些车辆产生的停车费,公安部门出,车主不用掏。司法部门扣押或查封的车辆,在没有启封前,停车费用由相关部门支付停车费,车主不用承担。自启封之日起,到了提车时间,车主因为不能前来取车的,按天数收费。
在禹州龙翔停车场值班室,墙上悬挂有“公示 涉案车辆不收取停车保管费”标牌,它的对面悬挂着其他情形停车收费标准。据一名不愿意具名的停车场负责人介绍,2019年11月那次天价停车场收费问题,责任在法院,是他们没有协调处置好。现在已经没有这类事情发生了。
禹州市交警大队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禹州市所有交通事故车辆在停车场存放期间,一律免费,不向车主收取一分钱。
市政免费停车位被违法收费成顽疾
许昌市自2009年12月9日实施市区道路路面停车位免费停车惠民新政后,12年来未曾更改。但在许昌市颍昌路、思故台等核心商业街区,个别人圈占路面市政免费停车位,违法收取停车费问题,多年来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经成为干扰这项惠民新政的顽疾。2018年5月,许昌一家当地媒体曾以《免费停车位收费 许昌这些大爷大妈们太任性》为题报道过此事。
颍昌路东段因毗邻胖东来生活超市、海龙城市广场、汽车站、火车站等重要场所,多年来,路两边的停车位都是稀缺资源。为了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许昌市有关部门在路面两侧施画了一些蓝色停车位,供车主免费停放车辆。
9月8日、13日,记者两次对该区域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在许昌邮政公司前、海龙广场前、靠近胖东来生活广场前的颍昌路路面上,至少有3伙社会人员在干着占用市政免费停车位招揽往来车辆停放,违法收取每车次5元的停车费“生意”。“一次收费5元,想停多长停多长。”他们招揽生意时说。
据附近商户介绍,这些人每天上午开始在这里揽活,一直干到晚上9点多附近商场下班为止,已经在这里违法收取停车费多年了。
9月13日下午3时10分左右,在许昌市邮政公司前的市政免费停车位上,一名车主正打算驾车驶离,却被一个60多岁的老汉叫停,他拿着微信二维码要收取5元钱的停车费。司机对此很惊讶“这是交警部门画的免费停车位,你凭啥收钱?!而且我停车时,你也没有说明。如果是停车场,你看管车辆了,我给你。这个费你收的不合理,我不给你。”
他们俩正争吵间,接到报警的许昌市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逮了个正着。当即将那名收费老汉带到所里接受讯问调查。据记者了解,按照责任划分,该地段属于南关派出所辖区,出现此类问题,应由南关派出所调查处理。
该所负责人表示,颍昌路东段个别人占用市政停车位违法收取停车费问题,他们此前曾处置过,也对当事人进行过打击。这一次,他们将全面调查记者反映的问题,力争彻底整治,待调查清楚他们的违法事实后,将依法依规对其做出处理,并向记者通报详情。
鹤壁
停车场外张贴公路救援服务收费细则,除逾期外并不收取停车费用
9月12日,记者探访鹤壁市多家暂扣车辆停车场。
当日下午,记者驾车来到了位于鹤壁市山城区李古道村附近一处涉案、交通事故停车场,停车场内停放着近百辆相关车辆,大货车、汽车、三轮车、电动车等各类车型不等,其中汽车数辆最多,部分事故车辆受损严重。
停车场负责人郭成宾告诉记者,山城区、鹤山区违章、涉案、事故等车辆均在此停放,除交警暂扣的车辆外,部分城管执法暂扣车辆亦停放在此,停车场属于社会化管理,由交警支付相关费用,停车场提供服务,除收取交通事故产生的拖车费用外,交警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拖车、扣车,及停车场内停车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车主在交警支队处理完事故或违章后,凭借放车条即可到停车场取车,若长时间逾期未取会产生部分停车费用,货车20元/天,汽车10元/天,电动车5元/天,此费用由停车场收取,但很少出现车主长时间不取车的情况。
鹤壁市其他暂扣车辆停车场情况又是如何?
9月13日,记者来到了淇滨区鹤壁北收费站附近的一处暂扣车辆停车场,停车场负责人表示,此处主要停放高速公路事故车辆,停车同样不会收取费用,凭借放车条即可取车。
淇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卢涛表示,执法多以提醒及批评教育为主,执法过程中很少扣车,暂扣车辆没有固定停车场,会停放在局里或与交警暂扣车辆一处停放。该局政策法规室孙副主任补充,对于占道经营等行为,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违规人员到城管局接受处理后即可取车,处理方式多以批评教育为主,根据实际情况,部分行为会予以处罚,之后,车主携带执法大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前往停车场即可取车,此外,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车主需缴纳10元至30元不等的拖车费用。
既有明确文件,各社会经营类暂扣停车场执行情况如何?
在淇滨区闽江路鹤壁万达对面暂扣停车场,近段时间便提取过车辆的鹤壁市田女士介绍了她的取车经历,田女士办理完银行业务后由南向北驾车在华山路行驶,在湘江路右转时,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由西向东闯红灯直行,双方发生碰撞,医院检查确认对方无碍后,双方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警大队和解,田女士被批准提车。到达停车场后,停车场管理员按照车牌登记信息,由田女士联系办案交警,确认事故处理无误后,车辆开出停车场,并未产生任何费用。
漯河
交警部门事故停车场停车不收费,城管部门暂扣车辆停车场3天内免费
城管部门暂扣停车场系第三方代管
“临时停车1小时之内免费,超过一小时后3元一次;每增加一个小时加1元,一天封顶15元。对于拖进来的违章车辆,3天之内不收取停车费,超过3天每天收取30元。”9月11日上午,在漯河市嵩山西支路一停车场内,保安小李一边为停车场的违章车辆轮子上锁,一边说道。
据了解,该停车场位于一写字楼下,归当地一家物业公司管理,面向社会车辆提供收费服务。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写字楼的工作人员车辆和前来办事的社会车辆外,还有不少被上锁的违章车辆。停车场所属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停车场地上共设有110个停车位,其中单独划出来15个车位供城管部门查扣的违章车辆使用。对于停放的违章车辆,前3天是完全免费的,超过3天后每天收取30元的停车费,并提供物业公司的正规发票。
“你想想,哪有违章车辆扔在停车场几天不开走的?基本上都是当天交了罚款急匆匆就开走了,很少有在停车场过夜的。所以说,看着每天这里停的违章车辆不少,实际上一个月也收不到多少停车费。”小李认为,公司的这项业务真的不划算。
据小李介绍,他在这里做保安一年多了,除了跑前跑后为违章车辆上锁、看管外,还要随时为车主开锁、登记、放行。小李说,前来提车的车主大都没有好脸色,自己不但得不到尊重,还收不到停车费,总感觉白忙活了,很憋屈。
实际情况确如小李所说的那样吗?记者在停车场观察了1个小时左右,发现先后有5辆违章车被拖进停车场。其间,一位女士怒气冲冲地把车辆放行单甩给小李后,开车驶出了停车场。这位女士告诉记者,今天孩子开学第一天,一大早急着送孩子,由于没有找到合适停车位就把车停在路边了,没想到回来就找不到车了,“得知车辆违停被拖走后,赶紧缴了罚款匆匆赶来提车,还好,没有收停车费。”
城管部门为何会租用停车场?记者从漯河城管部门了解到,该局目前还没有设置专门的停车场,对于违章车辆的暂扣存放业务委托给了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自行解决暂扣的违章车辆存放,城管执法部门只负责对违章车辆进行行政处罚,并不收取停车费。
交警部门事故停车场停车不收费
9月12日,记者又赶到位于漯河市白云山路的一家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及违章的停车场进行了体验。
记者在该停车场看到,里面除了存放大量的事故车辆外,还有一家修理厂,工人们正在忙碌的维修事故车辆。记者在该停车场院内,见到了刚处理完事故、正在排队等候办手续准备提车的货车司机杨师傅。当问及该停车场是否收取停车费时,杨师傅坦言“不清楚”,但刚进门时他咨询了一位保安,得到的答复是“不收停车费”。
杨师傅告诉记者,自己的货车在这个停车场已经停了十多天了,所有的程序都走完了,今天就可以把车开走了,“早些年,不论在哪里,只要是出了事故、车被拉走,不仅处理违章折腾的焦头烂额,还要交纳停车费,少的一天收10元、20元,离谱的一天收50元、100元,而且还不提供票据。后来,各地都开始治理乱象,停车收费的情况也好转了很多。”
说话间,轮到了杨师傅。看到杨师傅手中由交警部门出具的车辆放行单等材料后,停车场工作人员很快为他办理了手续。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从排队等候,到登记信息办手续,再到提车,杨师傅前后用了不到半个小时。最关键的是,杨师傅的货车一共在这里停了12天,工作人员并没有收取任何停车费。
在停车场内处理事故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该停车场是交警部门指定的违章、事故车辆停放处,事故处理完毕后会给车主开具车辆放行单,门口保安见到民警的放行单就直接放行,不存在收停车费一说。
商丘
市区内交通事故停车收费成垄断行业 交警部门无人监管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对停车收费进行了再调查,发现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现象:由城管部门暂扣的电动车停车不收费;而交警部门处理的事故停车收费则成了垄断行业,且交警部门不进行监管。
梁园区城管局停车场:停车不收费 坏了还帮忙维修
“哪个是你的电动车,核对好,可以推走了!”“还需要缴停车费不?”“不用了!”9月9日上午,当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来到商丘市长征路和建设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处停车场内时,陆陆续续有多名车主来这里领取的自己被城管部门暂扣的电动车。
据了解,该停车场投入使用时间并不长,是商丘市梁园区城管局的专属停车场,停放了几十辆梁园区城管局的环卫车,在停车场的西南角,专门划出一片区域,用于停放被暂扣的电动三、四轮车。
多名车主表示,他们的电动车因在市区违规停放,而被梁园区城管部门暂扣。记者观察发现,车主们只需要接受违停处罚,拿着单子就可以领取自己的电动车了,不需要另行缴纳罚款。
但也有不顺利的,市民张女士的电动车因在市区某商场门口禁停区域违停,而被暂扣在此。停了两天后,她在接受处罚后拿着单子去领车,却怎么也开不走自己的电动车。原来,电动车的电瓶不知因为啥原因不供电了。
“你看,电动车原来好好的,放在你们这边却坏了,咋办!”张女士多次尝试均失败后,有些着急了,她表示,这里距离市区较远,无论维修还是拖运,城管部门应该负责。停车场负责人程红利恰好就在旁边,他帮忙查看后,确定是电瓶问题,立刻联系了其他工作人员。
经沟通,梁园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将用回市区的拖车,把张女士和电动车捎带回市区,由市区内电动车修理铺负责维修,全程由城管人员陪同处理。“这样处理您看可以不!”“那你说话得算数!”张女士松了一口气,还专门记下了程红利的手机号。
记者了解获悉,近年来,梁园区城管局没有划定专门用于停放被暂扣电动车的停车场,而是将其停放在自己所属的环卫停车场。这里属于郊区待拆迁区,环卫停车场面积大,且监控等各种设施齐全,不仅安全便利,且可节约看管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等。
事故停车一天收费20元 无收据无发票 车辆停放损坏 工作人员冷漠相对
9月10日上午,猛犸新闻·东方今报来到了商丘天资停车场。这里,时不时有车主前来领取因交通事故而被拖来暂扣的汽车。
记者到来时,恰好碰到市民刘先生来领取自己的被扣汽车,但因为高额的停车费,他有些犹豫,正托人四处打听能否少收一些。
据刘先生介绍,他的汽车在这里停放了三个多月,加上拖车费被收费3300多元,后来经过据理力争,少了300元。“说是前面15天不收费,剩下每天收费20元,还要缴拖车费。”张先生说,他的这辆汽车折旧下来也就三万多元,等拖回去整修一下,还得花很多钱。
“觉得有些不划算”最终,刘先生没有拿定主意,先离开了。
当天,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跟随准备领取被扣车辆的赵先生进入停车场内,实地探访了停车收费情况。在门口收费室内,赵先生向门卫展示了交警部门开具的放车单,通过微信转账,缴纳了980元。
这980元包括拖车费500元,停车费480元。记者询问获悉,赵先生车辆共停放39天,扣除15天的免费期,每天20元停车费。记者注意到,赵先生缴纳费用后,工作人员没有给他提供收条或开具发票。
缴纳完费用后,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赵先生和朋友等人进入停车场内寻找自己的汽车。赵先生等人找到自己车辆后,却发现电瓶已经没电,汽车始终打不着火。赵先生希望工作人员能帮忙寻找一个电瓶,“我们这儿哪有电瓶,你们只能自己想办法。”工作人员面对请求多次拒绝。
既然缴纳了停车费,为何不提供一定的服务去帮助车主离开?记者多次询问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最终不耐烦了,“你们又没把钱交给我!”工作人员还称,停车厂门口有人提供专项服务,“一次50元”。
记者提出,可将停车场外赵先生的另一辆车开进来,电瓶搭接打火,但也遭到了工作人员拒绝,“这里有监控,只能事故车进来。”最终,赵先生等人找到了一辆被扣机动三轮车,接打电瓶成功打火,这方才离开。整个过程中,停车场工作人员只是观望。
交警部门称该单位无人对其进行监管
该停车场全称为“商丘天资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停车场门口,记者见到了该公司张贴的《收费标准公示》。该《公示》称:公司参照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与豫公交办《2014》263号文件制定收费明细标准。其中车辆拖车(牵引)费:A类基价200元|10公里,托运10元|公里。停车费A类B类20元|天。
记者查询注意到,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文全称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主要为规范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而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豫公交办(2014)263号文件第五十八条明文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第三十九条特别规定,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记者从交警内部人士获悉,目前在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拖走的车辆,均被拖运到商丘天资停车场,商丘天资停车场是唯一停放被扣事故车辆的停车场。
那么,商丘天资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到底是财政资金作保障的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停车场,还是委托社会经营性停车场?对此,记者首先来到了商丘市交警支队,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停车场是市发改委通过公开招投标设立的停车场,目前与交警部门无任何关系,包括事故大队在内的所有交警部门均无人对其进行监管。
商丘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该停车场是社会性停车场,由市场调节定价,并公开收费标准,至于为何成为“唯一指定的事故车辆停车场”,应当询问交警部门。
焦作
事故车停车不收费 违法车辆按照相关规定收费
9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焦作市山阳区长青路中段的荣源停车场。
“事故车不收费,停多久都不收费,违停车15天不收费,要是喝酒了,没照(驾照)了,这种严重违章的可没15天免费期,停放一天收费8元。”一名工作人员称。
在跟该工作人员闲聊中,记者了解到,2016年,焦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取消了各交警大队事故车停车场,由交警支队统一招标向社会购买停车场服务,该停车场中标后,一直按照焦作市交警支队的管理规范执行车辆停放管理。
“我们这管理很简单,交警队设定有(管理)标准,车辆咋停放等给我们提的也有要求,事故车我们见条(交警队提车条)放行;酒驾、醉驾、无牌无照等严重违章的,交警队出有规定,我们按规定收费。”该停车场一位董姓工作人员说,以前收费,经常会遇到车主不想交钱,扯皮啥的,现在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我们也可省事儿。
记者注意到,在该停车场进门口右侧房屋的墙上,悬挂着《交警涉案车辆监督管理公示栏》,在交通肇事、违章或故障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栏写道:非机动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临时停车收费1元/天;(助力)电动三轮车临时停车收费2元/天;机动车:摩托车临时停车3元/天;A类、B类临时停车8元/天;C类D类临时停车16元/天。
当记者提出想到里面停放违法车辆的院里看下时,遭到拒绝。
“这里面你不能进,有规定,除非交警队开条(看车条)才能进,我们看管人家车主的财物,得对人家负责。”董姓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又分别来到焦作市马村区待王建兴停车场和焦作市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停车场,发现这两个停车场停放事故车辆也不收费,违法车辆则按照相关标准收取费用。
濮阳
公安停车场不收费 机动车拖车费用不管远近都是300元
9月9日,记者来到濮阳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中仁停车场。在停车场右边有个告示牌。上明确写道:本停车场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对在停车场内所停放车辆实行免费停放,不收取任何停车(看管)费用;进出停车场必须有车主或驾驶人携带办案民警提供的取物或放行手续......
在停车场办公室门外,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暗访的记者说:“办案期内所扣车辆免费。”
记者在采访时,正好遇到濮阳市民王先生(化名)前来提取被交警暂扣的白色捷达轿车。王先生拿着交警部门提供的放车单,在停车场收费处交了300元费用后前往停车场提车。
王先生说:“我的车被扣了两天,停车不收费!刚才交的300元是拖车费用!(拖车)费用只要一动不管远近,哪怕从门口拖进来都是300元。”
机动汽车被扣有拖车费,电动三轮车被扣也有拖车费。濮阳市民李女士(化名)来中仁停车场开三轮车时,交了200元拖车费。
“交了200元停车费,开发票没有?”记者暗访时询问李女士。
没拿到发票的李女士又来到收费处,要了两张面额100元定额发票。记者看到发票上盖章濮阳鼎驰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
李女士还说,她的三轮车就是停车场门口停放的道路救援车辆拉回来的。记者来到停放在停车场门口的道路救援车辆跟前。看到该车辆驾驶室顶部安排着警灯,车前后都没有悬挂车牌照。
济源
城管和交警指定暂扣车辆停车场均免费停车
9月13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驱车来到济源市区的一处城管指定暂扣车辆停车场,看到大门紧闭,透过门缝看到电动车、三轮车、小汽车等大量的车辆存放在这里。
“这里的车辆一律不收费,我只负责看管停车场,只要在城管那边把手续处理好,拿到放行单来到这里,就可以把车辆开走。”一位看管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说道。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济源市克井镇柿槟大道与306省道交界处南侧的一处济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涉案车辆保管场所,看到大门紧闭。
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这里是济源市交警支队租用的一块场地,里面暂扣的大多都是交通事故车辆。
“我们只需要看到放行单之后,便可同意车主把开走,不需要向我们交任何费用。”该工作人员说。
在现场,记者碰到了正好开车出来的车主王先生,他告诉记者,前两天,他和另外一名车主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车被拖到了这个停车场,刚去交警部门办完手续,拿着放行单就来取车了,没有交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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