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网络评议的公告。当日起,根据《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营商环境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焦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评议、问卷调查和网络评议三种方式,对该市41个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情况开展评议,督促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服务,助力打造引商扶商亲商富商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2021年是焦作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开展营商环境评议工作,评议对象是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41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政务服务类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37家单位,公共服务类包括焦作供电公司、焦作水务公司等4家单位。
记者了解到,这次评议采取全体市人大代表评议、第三方问卷调查、网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三种方式进行。9月14日至25日,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以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和示范区为主,适当覆盖六县(市)。网络评议从9月15日开始,通过焦作人大网站、焦作人大微信公众号、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格次进行投票、评价,投票时间为9月15日8时至9月25日24时,投票规则为每台电脑、每个微信用户在评议期间可投票一次。代表评议9月22日至25日进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示范区人大联络办、军分区政治部分别召开集中评议大会,组织本代表团市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派调研组到场监督指导。
所有评议结束后,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将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场监督,按照代表评议占比55%、问卷调查占比40%、网络评议占比5%的比例,由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拆封、统计评议结果,折算出评议对象的最后得分,并排出名次。
据了解,政务服务类排名后5名和公共服务类最后1名,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对象,并进行满意度评价,对满意率低于50%的单位,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撤职案等程序。另外,对连续三年纳入跟踪监督的单位进行专题询问。(翟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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