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布紧急通知 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

时间:2021-10-28 08:13:40 来源: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

药品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当前,全国新冠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中高风险地区相继增加,根据2021年10月27日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即日起,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现将有关要求通如下:

一、“退烧、止咳”类药品是指适应症含“发热”、“止咳”内容的药品(含各类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等)。

二、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立即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进店验码、测温、戴口罩等工作,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提醒有相关症状的群众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发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对相关从业人员实施资格处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视新冠疫情控制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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