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同时缓解我市道路交通拥堵,市政府研究决定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2号)》,具体通告如下: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办法(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二)限行时段:8:00—19:00。(三)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四)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五)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2.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大象新闻 河南台记者孙喜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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