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溯源,以打促防,2017年以来,全省共对1763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启动深度调查

时间:2021-12-08 16:47:28 来源: 郑州日报


近年来,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工作模式、工作手段,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保障,强化业务培训,密切部门协作,建立了“四个必查、五个追究”制度,即:对亡人事故、涉及重点营运车辆、涉及酒醉驾事故、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必查,督促指导各地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党纪政务处分、曝光警示等五个方面严肃追究事故相关人员、企业和部门责任,确保深度调查有序推进。

2017年以来,全省共对1763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启动深度调查,有关部门刑事立案1238起,共追究572人的刑事责任(不含肇事驾驶人)、追究937人的行政责任、追究614人的党纪政务责任,并对1736起深度调查案例进行曝光。

深挖事故原因,严格事故原因溯源

交警总队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死亡1人、重伤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一律在开展交通事故调查的同时启动深度调查,对涉及人员、车辆、道路、管理、环境等方面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度调查,同时,对涉事运输企业或者其他生产单位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倒追隐患排查整改。

用足法律手段,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若干问题和交通肇事犯罪法律适用指导意见》,明确5类21种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交警不仅可以办理常见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还可以通过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深挖案件线索,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案件。对企业和管理人员凡是涉及犯罪的,一律立案追究;未构成犯罪,但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一律依法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和罚款等行政处罚,起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批的效果。

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动深度调查开展

交警总队积极会同省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以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组为主,充分运用刑事、行政、民事手段,开展联合调查,严格追究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企业和管理人员,凡是涉及犯罪的,一律立案追刑;凡是违反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一律行政处罚。纪检监察部门对应调查不调查、应追究不追究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事故深度调查中发现相关部门及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院;不构成犯罪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党纪政纪处分。

提升调查水平,组建专家组及案侦队伍

为提高事故深度调查专业水平,交警总队从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组人员中遴选出36名涉及道路、刑侦、法制、汽车、检验鉴定、安全监察等方面专业人才组建了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组。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组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家组的工作职责、组织管理、调查意见及纪律要求;制定了《河南省公安交警系统案侦大(中)队建设标准》和《河南省公安交警系统案侦大(中)队建设等级评定标准》,召开全省交警系统加强刑事案件办理现场会、视频培训会和汇报会,做强案侦队伍,确保深度调查规范有效开展。目前,全省共建立案侦大队18个,案侦中队140个。

发挥培训效能,不断提升事故处理民警办案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家组是开展事故深度调查的核心力量,交警总队注重发挥专家在事故预防“研究员”、事故处理队伍“辅导员”的作用。工作中专家组成员以《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若干问题和交通肇事犯罪法律适用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治安处罚法》和《侵权责任法》等20多项法律法规,围绕深度调查重点查什么?怎么查?亡人事故企业主体责任追究依据是什么?怎么追究等问题对各地交警支队(大队)事故民警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广大事故处理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刘地 通讯员 杨依璐


关键词: 深度 道路交通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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