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别着急,诉讼保全来帮你。12月22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诉讼保全团队通过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依法查封了一批涉案钢材,避免了被保全财产的损失。
在申请人某银行支行与被申请人河南某贸易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某贸易公司以钢材质押的方式向某银行支行贷款620万,因逾期未还款,某银行支行将河南某贸易公司诉至管城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河南某贸易公司质押的钢材进行查封。
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后,案件被移送至诉讼保全团队。
诉讼保全团队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对案件进行了解,据申请人反映,被申请人有财产转移的嫌疑。为避免被申请人再次转移财产,诉讼保全团队团队长马永东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到涉案某仓库进行查封。
当日上午10点30分,诉讼保全团队干警来到了位于新郑市的某钢材仓库。到达现场后经干警调查发现被申请人确实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于是立即对涉案仓库的钢材进行了查封。
由于该仓库属于开放性仓库,部分钢材已被被申请人转移至其他仓库,与别家企业的钢材混合在一起,而且现场钢材数量多且分散,对清点查封造成了一定困难。经过3个小时的清点,诉讼保全团队的干警将价值627万余元的钢材进行了封存,待钢材全部查封之后,干警们又根据清单一一对照,确保查封工作无遗漏,避免了被保全财产的损失。
财产保全措施是敦促债务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避免申请人遭受不可挽回损失的一种方式,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顺利实现的有力抓手,亦是案件调解及审判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此次诉讼保全工作有效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止了被申请人逃避、转移财产的可能,使申请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
普法时刻
诉讼保全,也叫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依职权对所涉财产作出的冻结、查封等控制措施,以防止涉案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王若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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