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近期,省内周口市沈丘县、洛阳市新安县、许昌市禹州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我市外防输入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我市零感染、零传播、零输入、零输出,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调整省内人员入宛返宛政策,有关要求如下:
一、省内入宛返宛人员(含本市人员返宛)均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人员(含本市人员返宛)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市外入宛返宛人员到达南阳姜营机场、市域内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各高速收费站、相关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干道卡口,入住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须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绿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途径进入市域的,要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入宛返宛人员报备管理和排查管控。
三、各县市区查验点要就近设立临时采样点,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必须入宛返宛的人员,就近进行核酸采样(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按10混1“混检”收费),并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入宛居住地址等)。采样后要求相关人员在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核酸检测结果正常且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四、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力度,宣传疫情最新信息、防控最新政策,实时发布风险最新提示,提醒群众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的地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头条 22-01-21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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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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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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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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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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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