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发现明朝尚书家族墓 占地72亩2分9厘5豪8丝为御赐祭田

时间:2022-01-07 11:24:21 来源: 大河报·豫视频


日,在长垣市南蒲街道木掀店村东200米处的一处工地,正在开挖地基的钩机挖出一座古代墓穴。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该古墓应该是明朝吏部尚书王永光家族墓葬群中的一个墓穴,与王永光本人墓穴仅隔数十米。

王永光是谁?长垣素有“小小长垣七尚书”的美誉,据《明史》和《长垣县志》记载:明朝嘉靖至崇祯时期的百余年间,先后名登金榜进士及第的长垣籍官员就有三十八人。他们有的联捷入阁,有的为“六部”要员,有的统重兵以戍边,有的施仁政于地方,曾有“大明长垣七尚书”之誉。

所谓七尚书,实则三尚书,四侍郎。他们分别是:兵部尚书李化龙、吏部尚书崔景荣、吏部尚书王永光、工部左侍郎胡睿、户部左侍郎胡锭、兵部左侍郎王家桢、吏部左侍郎许宗礼。王永光,字有孚,名列“长垣七尚书”第三。

据历史文献记载,王永光为官清廉,刚正忠勇,因他“既不结社东林,亦不依附阉党”,而招致仕途坎坷。明天启年间,王永光谏言皇帝尽快处置阉党,遂招致魏忠贤迫害,皇帝不忍加害老臣,准其辞官回乡。崇祯朝,王永光官复原职,后寿终正寝,享年78岁,葬于长垣王氏祖茔。

1月6日下午,记者在长垣市南蒲街道木掀店村东的一处已经开挖的工地内看到,被挖出的古墓仅露出一头,墓葬坐北朝南,由青砖砌成,墓顶据地面约1.5米,目测墓室并没有被破坏。

王永光后人——长垣市蒲东街道王楼村党支部书记王志立告诉记者,先祖王永光为长垣南街人,长垣王氏家族目前散居于长垣市5个乡镇10个村庄,据家谱记载,木掀店村东的王永光家族墓葬群占地72亩2分9厘5豪8丝,为御赐祭田。

王志立称,作为“尚书之乡”,长垣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力度,不管是就地保护还是保护发掘,王氏后人都大力支持,千万不能被破坏。

延伸阅读:

1月6日下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新乡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已经新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建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条例》第三章 考古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或者储备土地入库前,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前不得划拨、出让、入库。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在进行建设工程前,建设单位应当报请市、县(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考古调查、勘探意见书,相关部门依据考古调查、勘探意见书办理审批手续。

对已经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进行建设工程时,不再重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第二十六条 在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化遗存,需要进行考古发掘的,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在考古发掘结束后,向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结项报告,并向市、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考古发掘工作总结、提出保护工作建议。

第二十七条 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或者疑似文物的,应当立即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或者损毁文物。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八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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