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
(第1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传播,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非必要不流动、不离县(市、区),确需离开市域或跨县域流动的,必须持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离开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小区卡点对进出人员要严格查验“两码”,各交通站点对进出人员在严格查验“两码”的同时要查验“两证”,无“两证”的跨区域流动人员不得放行或入峡;
二、社区(村庄)疫情防控卡点严格落实扫码登记制度,对健康码为红黄码或行程卡标记“*”号的人员,实行只进不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具备住宿功能的洗浴中心等场所,对健康码为红黄码或行程卡标记“*”号的人员,禁止进入和接待。
三、倡导广大公众就地过年、视频拜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须出行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出行中做好个人防护。凡来(返)峡人员和省内重点行业人员返乡实行报备制度,来(返)峡时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就近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峡的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省内低风险地区来(返)峡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严格网格化管理,对来(返)峡的重点人员强化实施乡(镇、街道)干部和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机制。
四、中高风险地区车辆限制来峡。对持有有效通行证,运送群众生活、企业生产物资的车辆,随车人员不得超过2人,各疫情防控卡点在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对车辆进行消杀、点对点闭环管理,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货物卸车后车辆立即返回。
五、即日起暂停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年会、团拜会以及庙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农村地区集市限流,减少人员非必要活动。
六、即日起暂停各类宾馆、酒店、餐饮店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定餐服务。倡导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除保障城市运转和市民生活必需的超市、商场、水电气供应等外,其他非生活必需的社会教培机构、美容美发店、休闲养生场所、洗浴足浴场所、网吧、影剧院、景区景点、博物馆、宗教场所、KTV、棋牌室、麻将馆,游艺游戏室(密室脱逃、剧本杀)、酒吧、广场舞以及开在居民楼、写字楼内的棋牌室(麻将馆)、美容美体店、艾灸养生店、按摩店、托育机构等暂停营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10日
头条 22-01-21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