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潜在疫情传播风险,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11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就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通告指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县”要求,确需外出的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经乡、镇(街道)批准,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且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需外出的公职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单位书面请假,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要求,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批准;外出返平后,需第一时间向单位书面销假,并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48小时内、省内24小时内)。
通告强调,全市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和高速路口设立的卫生防疫监测服务站和核酸采样点要严格落实“三查一核验”,即“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来平返平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来平返平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平返平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并详细登记个人信息,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入市。省外来平返平人员和省内重点行业人员返乡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抵达后如实向村(社区)、单位报告个人行程。其中,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须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人员返乡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居家健康监测14天。
通告指出,鼓励引导公众“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聚集”。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在线拜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封闭场所,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不参加聚会并及时就医,有效防范聚集性疫情。(平报融媒记者 王民峰)
头条 22-01-21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20
头条 22-01-18
头条 22-01-17
头条 22-01-13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11
头条 22-01-06
头条 22-01-05
头条 22-01-05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31
头条 21-12-29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7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3
头条 21-12-22
头条 21-12-20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7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5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14
头条 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