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林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9号通告:关于进一步严格限制人员流动的通告。
为应对当前日趋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必须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努力做到“人不出户,车不上路”。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进一步升级人员出入卡口管理。凡中高风险地区来林返林人员一律劝返。凡低风险地区来林返林的林州籍人员,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的,予以通行,由相关镇(街道)对其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居家健康监测14天,进行4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运送粮油、蔬菜、水果等民生、生产、疫情防控等物资的车辆出入卡口,事先由相关部门办理通行证,实行点对点运送,闭环管理。查验司乘人员行程码和健康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予以通行。
3.市内人员一律不出林州市,外出后在本次疫情解除前不得返林。
4.加强村(社区)卡口管理,禁止非居住人员进入,限制居住人员进出。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凭单位介绍信出入居住地。
5.所有居民除配合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外,足不出户,每户每2天可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一次生活必需物资。
6.市内所有宾馆、旅馆(除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宾馆外)一律关停。
7.所有门店商铺、餐馆饭店一律停业。商超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外,暂停其他经营活动。
8.市内全域实行道路交通管制。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和保供车辆,以及特殊情况通行外,机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指:一是水电气暖抢修、环卫、保险勘验、殡葬服务等特种车辆直接通行;二是医护人员、公安民警(辅警)等凭相关职业证件通行;三是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的车辆凭单位证明通行;四是确因特殊情况有临时通行需求的,由所在单位(村、社区)出具出行事由证明,随车携带工作证件,可以通行。
9.疫情防控期间,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车辆可以在小区周边就近有序停放,交警部门暂不予处罚。但对于占压消防、救援通道、救援物资运输通道、道路交叉口、斑马线、小区出入口、并排或多排等停车行为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高志强 牛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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