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补充通告
根据疫情变化,为有效阻断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倡导少流动、不聚集,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信,非必要不返乡不来信,共同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现就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补充通告如下:
一、确有必要返乡来信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提前填报所到县区报备码(图码附后);本省内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省外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返乡来信人员,要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县级)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返乡来信人员,要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四、有信阳市域外旅居史的其他返乡来信人员,要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2021年12月27日以来,已返乡人员自入信之日起7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
上述人员均需按规定时间和次数完成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方可正常活动。
五、全市各地各级健康服务站点要统一标准规范,分级分类查验,加强人员力量,提升管控措施。所有返乡来信人员,必须检测体温,查验“一证一卡一码”(核酸证明、行程卡、健康码)。
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报备码、场所码。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为行程卡标记“*”号的人员提供住宿服务。
七、返乡来信人员上述情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八、不如实报备或隐瞒行程、瞒报病情将对您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不便,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6日零时起实施,之前与此通告精神不一致的,按此通告执行。
附件:1.各县(区)返乡来信人员报备码
2.各县(区)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与举报电话
3.各县(区)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名单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各县(区)返乡来信人员报备码
各县(区)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与举报电话
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19227
浉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618588
平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702785
罗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2172818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371936
固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4667088
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5956698
淮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7732008
光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8855296
商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7921538
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2791518
羊山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06569
信阳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706122
潢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111288
南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373637
鸡公山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6992007
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6—3886023
各县(区)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名单
信阳市中心医院0376—6251502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0376—6823327,13598551419
信阳市职技术学院附属医院0376—6283936
信阳市人民医院0376—6802339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0376—6224033,13507608409
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0376—3791532
平桥区妇幼保健院0376—7693297
平桥区中医院0376—8678956,13598578303
信阳信钢医院0376—8672307
罗山县人民医院0376—2122230
潢川县人民医院0376—3119307
固始县人民医院0376—4942627,13569797037
固始县中医院0376—4993723,18837609179
固始县妇幼保健院0376—3232120,13633760269
河南信合医院0376—4678888,13839760959
息县人民医院0376—5852213
息县中心医院0376—5890299
息县妇幼保健院0376—5931988
淮滨县人民医院0376—7772359
光山县人民医院0376—8873458
光山县第二人民医院0376—8878122
商城县人民医院0376—7973050,7973832
商城县中医院0376—7922391
新县人民医院0376—2987451,13253806199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一、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2.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5.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要求
1.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3.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5.如居家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6.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7.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
三、居家健康监测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
2.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医学观察期间,如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来源: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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