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发布2022年第25号通告:即日起防范区人员可有序流动

时间:2022-01-25 11:04:17 来源: 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全市区域防控管理类别的通告

(2022年第25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变化,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的通知,结合我市目前风险等级调整情况,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将调整后全市区域防控管理类别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1.钧台街道花城社区四季花城西院

2.夏都街道广场社区安康路、南关社区灵发宾馆二部家属院、南关社区灵发宾馆家属院南楼、御史坊社区远航路600号门面房、南关社区鼎盛时代小区、南关社区远航路98号、殷村社区、宋庄社区、城上城社区化肥厂家属院、和谐社区和谐小区、五里社区凤鸣苑小区、阳光社区丰泽苑小区、阳光社区裕桦园小区

3.颍川街道寨子社区南水果市场北4路

4.褚河街道老连社区

5.梁北镇大席店村、董村、郭村、余楼村

6.顺店镇罗西村

7.方岗镇黄庄村

8.火龙镇郭楼村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村(社区)志愿者帮助购物,服务上门。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1.范坡镇火龙庙宋村

2.梁北镇梁北村、赵桥村、铁李村、杜岗寺村、秦村

3.鸠山镇后沟村

4.磨街乡刘门村

以上8个村以村为单位,实行“足不出村、错峰取物、严禁聚集”管理,村民可在本村内从事生产活动,不得跨村流动,做好外防输入,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对城区夏都街道、颍川街道、韩城街道、钧台街道除实行封控区管理以外的区域,一律参照管控区管理。以小区为单位,实行“足不出小区、错峰取物、严禁聚集”,在严格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每2天允许1户派出1人到小区内指定地点购买或领取生活物资。不得跨小区活动,做好外防输入,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禹州市域内,除上述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人员可有序流动,各村(社区)卡点不撤,严格落实查验“双码”、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区域内文化、宗教、娱乐、培训机构、公共食堂、大众浴池等公共场所持续采取关闭措施,集市、庙会不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私人聚会等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超市、理发店等经营场所恢复开放,严格落实限流、错峰、查验“双码”、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区域内居家隔离人员必须严格居家隔离措施,落实“五包一”责任制。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5日起执行。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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