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拥堵保证城市高架路畅通,提升车辆的通行效率,2月16日,济南交警将正式对五处高架桥入口匝道进行分流管控,请各位司机根据道路标志按规定行驶。新规试行应该如何走,上桥不慎“闯红灯”是否会被处罚?15日,爱济南记者就高架入口分流管控采访了济南交警,为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做详细解答。
前期,济南交警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和问题的梳理解决,本着“三定位二目标一”原则,即,在有相邻上桥口、地面承载能力强、不影响桥下主要平交路口通行三种定位方式选点定位,以保证城市高架路畅通,减少群众出行时间为目标,以依托科技力量,减少人为干预为原则,2月16日起,将在以下5个匝道入口进行分流管控:
1.北园高架西向东-黄岗路匝道入口,
2.北园高架西向东-历山路匝道入口,
3.工业北高架西向东-还乡店匝道入口,
4.二环南高架西向东-舜德路匝道入口,
5.二环南高架东向西-小姑山匝道入口。
“匝道管控系统的使用是以让城市快速路快起来为目标导向,并不是以处罚为目的,请大家放心!”济南交警高架路大队副大队长张雪飞表示,目前匝道入口管控试行阶段,济南交警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如果驾驶员朋友行驶到近处时,发现上桥口亮起红灯,无法变道,仍可以沿路上桥,切勿原地停留等待。
如果位于远处看到高架路入口匝道显示红灯,希望驾驶员朋友能够尽快改为高架桥下地面道路通行,如需远程行驶,车辆可以在相邻下一入口上桥。
根据2017年公安部下发的《GAT 994-2017道路交通信息发布规范》文件中对城市快速路拥堵状况按通行速度进行明确定义(0-5严重拥堵、5-20重度拥堵、20-35中度拥堵、35-50轻度拥堵、50-65基本畅通、65以上畅通)的原则,当高架路上时速低于20产生重度拥堵时,系统将远程开启匝道信号灯,关闭高架路入口匝道,车辆可以在高架桥下地面道路通行,如需远程行驶,车辆可以在相邻下一入口上桥,当高架路时速高于35趋于轻度拥堵时,系统将结束对匝道入口的管控,车辆可以正常驶入高架路。
交警提醒
当车辆行驶至高架路的上述匝道入口时,应按如下规则行驶:
1.当匝道入口信号灯显示绿灯或者黄闪时,诱导屏显示路况信息,驾驶员可正常驶入高架路,并注意左后方来车,保证行车安全。
2.当匝道入口信号灯显示红色时,诱导屏提示“匝道关闭,请下一入口上桥”等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沿当前地面主路行驶,车辆应避免在匝道停止线停留,也请广大驾驶员放心,地面道路将同时开启绿波通行带,确保地面主路畅通。
头条 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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