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技术交易奖励金申报已经开始,持续至本月28日结束。昨日,市科技局副局长曹伟民做客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2021年度技术交易奖励金政策的相关内容。
只要本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本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0.8%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2%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2021年度技术交易奖励金申请采用网上申报模式,申报的企事业单位需先通过i厦门注册登录账号,然后进入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提交的合同须是2021年及以前年度登记并且还在有效期的合同;申请兑现的技术交易额须为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后发生的,即发票开出的时间和银行到账或付款的回单时间均需要在技术合同认定时间之后,发票开票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曹伟民说。
奖励对象
技术交易奖励金奖励的对象包括,我市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即卖方;引进境外,包括港澳台、国外的技术成果,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事业单位,即购买境外技术的买方。
数字
去年兑现349家单位1677万元
据悉,我市技术交易奖励金政策从2017年开始执行,2020年重新修订,从进一步提高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鼓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落地转化的角度出发,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科技成果开发、处置、收益等环节给予更高的自主度,对科研人员的贡献给予更高的奖励。2020年度技术交易奖励金共兑现349家企事业单位1677万元,其中有1家企业拿到满额100万元的技术交易奖励金。 (厦门日报记者 吴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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