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年首批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录下月举行 5月1日签约上岗

时间:2022-02-28 08:31:24 来源: 沈阳网


今年沈阳将继续提供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招录工作将在3月份举行,5月1日签约上岗……2月25日,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沈阳人才驿站实施办法》《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办法》等沈阳人才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一:毕业生申请入住沈阳人才驿站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入住人才驿站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本科及以上毕业年级在读学生);往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户籍所在地为沈阳市以外。审核通过后,可免费入住人才驿站,期限最长不超过10天。

问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住房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申请条件:(1)在沈阳市(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县)无自有住房(以现实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2)未享受沈阳市公租房及租赁补贴政策;(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A、B、C、D四类人才外,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沈阳户口或落户沈阳未满2年,且博士生不大于45周岁,硕士生不大于40周岁,本科生不大于35周岁,大专生不大于30周岁;(4)A、B、C类以外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创业实体)应为申请人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贴标准上,对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供3年内免租人才公寓住房或轮候补贴政策,对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享受面积范围内实际房租的50%。

问三:来沈阳创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哪些购房补贴?

答:来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人才首次购房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具体的服务对象:(1)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5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5年的,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2)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5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本补贴与沈阳市高级技师首次购房补贴不兼得)

补贴标准分别是: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者,不按照新标准补差额)

问四:来沈创业大学生,可以申请到创业场地补贴吗?需要什么条件?

答:首次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但未进入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按照实际租赁期给予每年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其中困难家庭大学生给予每年12000元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2年;享受补贴期间,每带动1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月增加500元,每月最多增加1500元。

问五:今年还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吗?毕业生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答:全市每年统筹开发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服务对象为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第一批招录工作将在3月份举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后于5月1日签约上岗。对在岗人员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800元,并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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