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办理的通知》,以推动“互联网+公积金”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为总体思路,围绕精简办事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和防范业务风险三个方面,出台11条优化措施。
办事材料更精简
1.申请提取业务时
不再必须提供银行卡原件。
2.申请购房提取时
能够调用婚姻关系电子证照或共享核实的,无需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3.“线上”申请租房提取时
能够调用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核实无住房的,无需再提供《房屋查询情况》。
4.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提取时
无需再提供离职证明。
5.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时
同一笔贷款再次提取无需再提供借款合同。
业务流程更优化
6.压缩提取业务审核时限
所有提取业务审核、转账不超过2个工作日,部分提取业务“秒到账”。
7.优化按月冲还贷款
公积金账户正常、无逾期、无担保,且余额保留月缴总额6倍后够当月还款本息金额的,均可按月足额冲还公积金贷款。
8.提高“跨省通办”效率
本地受理的代收代办业务,1个工作日内发给业务办理地。
外地受理的代收代办业务自收到业务申请2个工作日内办结。
9.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简化审批流程
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10.企业缴存登记“零材料”
新开办企业可通过“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平台”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无需再提供纸质证照。
风险防范更精准
11.调用共享数据联网核查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理和审核环节,调用全国增值税发票、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共享数据应用到业务场景,从源头上防范业务风险。
注:
★ 调用电子证照或联网查询如与实际情况不符,需提供纸质材料。
★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周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_中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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