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地检察院联手帮教,点亮“歧路”少年回归路

时间:2022-04-07 15:55:47 来源: 河南大小事儿


民主与法制网讯(□刘亚锋)“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走了弯路,幸好经过咱们检察官的帮扶教育,孩子知错就改、迷途知返,比以前懂事多了、真的长大了。感谢检察官,感谢检察院!”以上这段话,来自小良(化名)的父亲写给河南兰考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楠的一封信。信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这还要从一份《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委托函》说起。

2021年9月末的一天,一封来自河南省舞钢市检察院的公函发至兰考县检察院,函中称,舞钢市检察院结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小良案发后自首、认罪认罚、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8个月,从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因小良居住在兰考县,望兰考县检察院收函后帮助落实监督考察工作。

李楠阅函后迅速熟悉案情,全面了解小良的犯罪原因、监护状况和帮教条件等,立即启动未检“3+3”多元化关爱帮教机制,与相关部门对接,签订观护帮教协议,拟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全力协助舞钢市检察院开展异地帮教工作。

帮教考察期间,正处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兰考县检察院坚持帮教不中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小良开展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线上帮教课堂等一系列系统考察帮教。期间小良真心思过、痛改前非,还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两轮疫情防控期间都主动加入志愿服务行列,在村口卡点协助疫情防控,积极完成任务,受到村委及群众的肯定和赞许。

综合小良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及日常良好转变,依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灾后重建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兰考县检察院依法向舞钢市检察院提出将小良的考察期缩减至6个月的建议。舞钢市检察院在认真审查帮教情况后,积极采纳建议,依法将小良考验期缩减至2022年3月27日。3月28日,舞钢市检察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小良作出了期满不起诉决定。

接到这一决定,小良喜极而泣,并说道:“通过这半年的学习和检察官对我的帮助教育,我体会到了自己曾经是多么荒唐和幼稚。今后我一定不辜负检察官的期望,做一名本分守法的好公民。”

小良的觉醒和回归,体现了兰考、舞钢两地检察机关帮扶“歧路”少年重返正途的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据了解,该案也是兰考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受理委托异地帮教并缩减考验期的案件。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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