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当前,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线下房产交易人员时空接触,4月13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租售交易行为线上办理的通知》,对推行房屋租售交易行为线上办理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要求。
即日起至4月23日
暂停房屋租售线下交易
《通知》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23日暂停房屋租售线下交易,有关业务全部采用线上渠道办理。所有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不得对外开放。
2022年4月23日之后是否恢复线下交易另行通知。
可通过两大途径
线上办理房屋租售交易
《通知》明确,房屋租售交易行为办理,可通过“浙里办”APP的“房屋租售”版块和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两大途径进行线上办理。
“浙里办”APP的“房屋租售”版块。
“浙里办”APP的“房屋租售”版块,在“浙里办”首页选择定位到宁波市,通过首页的“热门服务”进入到"服务超市”,找到“不动产”,右侧页面点击“房屋租售”进入;或者在“浙里办”首页直接搜索“房屋租售”,选择对应的应用进入。
市民也可以登录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进入“办事大厅”、“商品房”、“二手房”、“租赁版块”等相关版块进行操作。
线上办理具有七大主要功能
那么,线上办理目前主要具有哪些功能?据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线上功能主要具有七大功能。
第一,购房意向登记。拟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群体,在商品房项目认购期间,进行购房意向登记。
第二,房源挂牌。卖方把自己名下的房屋委托中介机构或自主进行挂牌出售或出租。“我的挂牌”能查看当前已委托中介或自行挂牌的记录。
第三,房源查询。查询当前所有正出售或出租的房源,包括委托中介挂牌的房源和自主挂牌的房源。“房源核验验真”功能是根据房源核验码查验房源的真实性。
第四,限购证明申请。购买限购圈内的住宅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购房资格申请。
第五,合同(网签)备案。二手房交易双方签订买卖或租赁合同并提交备案,支持在线电子签名。或已签订租赁线下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支持查看并下载租赁合同备案证明。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由经纪人员通过线上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支持在线电子签名。
第六,合同查询。交易双方已签订备案的商品房、二手房、租赁的合同查看并支持电子合同下载(仅限2018年12月之后的合同)。
第七,其它查询。提供全市开展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和贷款审批的银行网点清单;涉及房产交易公证服务的事项和办理点清单;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备案信息。(中国宁波网记者 徐卓蔚 通讯员 张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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