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筹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重责任,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和“三保障一通畅”(保障运输供需有效对接、保障应急运力及时调配、保障司乘人员防护到位,确保全省运输通道畅通)交通防疫总要求,精准防控、科学施策,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简单封死等,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做到疫断其路、货畅其流、人畅其行,确保企业正常生产、项目顺利推进、经济平稳增长。
据了解,河南省将严格落实统一、精准、规范的货运车辆管控措施,严格执行省界入豫通道检查点查验标准。对入豫返豫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实行提前报备制度,查验“两码一证”符合防疫要求后,发放全省统一的查验单,贴封条后快速放行,24小时内不再查验。对持有24小时内查验单的过境车辆,省内其他防疫检查点要快速放行;其他过境车辆经查验司乘人员“两码一证”符合防疫要求的,按要求尽快放行;对持有效通行证的过境车辆,不得强制劝返。
《通知》明确,对在河南省停靠装卸货物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装卸目的地要切实负起属地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入豫赋码人员管控措施,采取闭环管理,将车辆引导至目的企业厂区、物流园区指定位置,在落实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车辆货物消杀、司机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和装卸货,确保装卸安全和车辆快速进出。各地不得将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入豫赋黄码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停靠。
我省要求,严禁擅自阻断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不得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不得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因出现确诊病例或密接人员按规定确需关停的,要严格按程序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关停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疫消杀处置,关停期满且满足开放条件后要尽快恢复运行;服务区关停期间应保留加油、加水、如厕等基本服务功能,避免河南省境内高速公路长距离无服务区提供服务的情况,严禁全区域、全路段关停服务区。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在做到入豫通道应设尽设的前提下,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及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人员、车辆通行,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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