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骗3000,赔3000,触犯刑法很危险!

时间:2022-04-19 08:48:08 来源: 河南大小事儿


骗3000,赔3000,触犯刑法很危险!

问:你是否愿意退赔诈骗被害人的3000元钱?

答:我愿意退赔对方。

问:你是否认罪认罚?

答:我自愿认罪认罚。

问:你还有何补充?

答:这一段时间我很后悔,我对网上诈骗人家这个事情非常后悔。我也想对被害人道个歉意。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

“我一定会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严于律己。承诺今后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也会现身说法,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张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南乐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开展讯问并宣布不起诉决定。张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争取了被害人的谅解。

2021年5、6月份,张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网上注册一个手游游戏账号。使用一段时间后产生了把游戏账号卖掉,并多卖几次从中骗取钱财的想法。2021年10月份在网上游戏群里发布了出售游戏账号的消息。被害人(安徽人)和张某取得了联系。双方互加微信好友,通过私聊商定以3000元的价格成交。张某通过微信把自己的游戏账号、密码及支付宝收款码发给对方。对方向张某转款3000元。张某收到游戏款后遂修改游戏登录密码,并将被害人微信好友删除。被害人第二天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向被害人退赔3000元,并补偿对方3000元,争取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结合张某的犯罪数额、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是否初犯、是否如实供述罪行、是否认罪认罚)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网上诈骗涉嫌违法或刑事犯罪,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国家对网络治理非常重视,打击网络犯罪正逐步深入,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大家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不要有非法或骗取钱财的念头,否则自己和家人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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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检察院_检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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