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划街道(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8处 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低于0.25平方米

时间:2022-04-22 08:49:09 来源: 青岛新闻网


今天上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了《青岛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有关内容。

据悉,本轮规划的总体目标为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街道(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8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方米,全市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低于0.25方米,床位满足全市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规划》明确了重点规划区域为《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都市区主中心城市,即东岸(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原黄岛区域。本轮规划的总体目标为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分项目标为:全市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低于0.25方米,床位满足全市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区(市)、街道(镇)和社区(村)三级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以优化提升为主。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嵌入式、分设、兼容、合建等建设方式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地实施;黄岛、城阳、即墨、胶州以新建为主。严格落实“街道(镇)-社区(行政村)”两级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要求,鼓励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度、莱西结合实际情况,期以完善中心城区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养老院为主。结合城乡人口分布特点,兼顾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要求,科学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布局

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方面,至规划期末全市共需约15.5万张机构养老床位,其中,社会福利院及护理型养老院两类设施共配置不少于1.9万张,除上述设施外的其他养老院需提供床位约13.6万张。规划布局方面,规划社会福利院 11处、护理型养老院29处、其他养老院347处。

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规划指引

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建设方面,规划街道(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8处,其中,完善提升162处,新增66处。每处中心拥有不少于10张托养床位,签约家庭养老床位100张以上,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方米。每处社区(行政村)级养老服务站面积不低于350方米。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设计要求方面,提出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电梯等9个方面的要求。

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建议与引导

推进适老化宜居环境建设、加强智慧社区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营造良好的老龄社会文化环境、创建和申报示范老年友好型社区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相结合,推动加装电梯、无障碍环境建设,方便老年人出行、参与社会活动。推进社区物联网建设应用,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营造,扩宽老年社会参与通道。

实施措施与政策保障

实施措施主要包括机构养老设施实施措施、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实施措施和设施功能动态优化措施。要求促进规划有效传导,完善规划调整机制,加强控规层面落实,细化地块审批条件。探索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之间的兼容模式,按规定转换使用功能、复合利用。政策保障主要包括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养结合、推行智慧监管方式、增强存量利用、建立回顾评估机制等。(记者 张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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