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布《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南》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指南》)。深圳市妇联表示这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也是深圳多年来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制度体系的提炼升华和持续完善。
据深圳市妇联介绍,《指南》将深圳六年多来在儿童优先发展和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九大领域积累的先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丰富完善提升,形成涵盖儿童友好公共服务及其配套空间支撑的体系化的地方性标准。
《指南》从儿童需求出发,以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健康、教育、文体、游戏、出行、社区与家庭、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八个子体系构建儿童友好公共服务体系架构,提出了内容建设与空间建设两个方面的指引要求,填补了国内儿童需求视角下公共服务体系性标准的空白。
据深圳市妇联介绍,《指南》充分汲取国内外有关实践经验,尊重儿童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成长发展需求、儿童不同身体能力状态、不同家庭状态的差异性群体需求,提出为长期住院儿童提供教育支持,为10岁以上儿童按性别划分住院房间,新生儿病房提供一定比例的母婴同室病房,鼓励新建学校为儿童拓展儿童就近游戏空间,开展面向婴幼儿家庭的阅读服务,为残障儿童提供有尊严且便利的文体服务,为临时无人照顾的儿童提供短时照顾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等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创新性要求。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深圳于2015年底在全国率先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探索实践,发布了全国首套涵盖社区、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出行系统、母婴室、实践基地、儿童参与等9大领域的建设指引,形成了儿童友好建设制度体系,积累了从法规政策、空间设计、公共服务到建设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先行经验。如今,儿童友好已成为深圳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率先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列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清单,向全国推广。
深圳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在公共服务领域持续积攒温暖,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凝聚全社会共同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共识,继续为全国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及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让儿童拥有更优质的服务和更美好的明天。(记者 林玟珊 通讯员 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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