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宠物狗,不是小事、私事,而是体现治理能力“精度”的细活。记者5月25日从安庆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市民携犬外出必须系犬绳戴犬牌,禁止携犬乘公交。
犬只数量不断增加 养犬矛盾日益加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兴趣爱好日趋广泛,养犬人群不断增多,犬只数量不断增加。
因不规范养犬行为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大部分犬只未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隐患,犬吠扰民、排泄物污染市容、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对市民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城市管理问题和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据了解,安庆市养犬管理前期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还有差距,养犬管理重视不够、养犬立法空白、部门职责不清、宣传发动氛围不浓等问题依然存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呼吁规范犬类管理。
因此,进行养犬管理立法,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规范文明养犬的具体行为,是顺应立法为民的必然要求。
为养犬立法,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养犬管理呼吁立法历经多年。2022年1月,安庆市公安局安排考察小组赴蚌埠市、芜湖市进行考察学习,实地参观了 “一站式”服务免疫登记点、养犬管理联合办公室、犬只收留场所。
安庆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29日召开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并于2020年8月向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
安庆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对《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在此期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告公布草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组织专项调研、进行专家论证,尤其是委托安庆市人大常委会两个立法联系点进行民意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届意见建议,汇集民智民意,共收到各方意见和建议80多条。
在充分吸纳这些意见后,2021年10月20日,安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当年12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不办理养犬登记的个人处以罚款,49种犬类禁养
据了解,在《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的同时,根据安庆市养犬登记办法,分别对个人、单位办理养犬登记条件、期限、所需材料,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变更、注销,养犬登记证和智能犬牌、电子身份标识毁损、遗失补领等作出详细规定。
同时规定了养犬人违反本办法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规定:养犬人违法本办法,不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安庆市公安局还根据《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结合安庆市实际,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拟定了《安庆市禁养犬名录》,《名录》规定了阿富汗猎犬、比特犬、德国牧羊犬、獒类犬等49种犬类和其他具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只以及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补充公布的其他烈性犬只为禁养犬。(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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