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6月20日截止 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时间:2022-06-09 08:54:07 来源: 河南新闻广播


工资收入数据是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重要依据。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2022缴费年度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自2022年4月6日开始,将于6月20日正式结束。目前距离申报截止期限还有10余天时间,有相当一部分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尚未完成申报工作。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涉及每一个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高度重视,按期、如实申报上年度工资收入情况。

参保单位可通过UKey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台“单位办事通道”进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台“个人办事通道”、“郑好办”APP进行申报。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2022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371-12333

UKey申领(延期)地址:

1.东区网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修业街交叉口博雅广场四号楼15楼。

2、西区网点:汝河路文化宫路交叉口东北角(人社局汝河路办公区)6号楼2楼229房间。

UKey办理电话: 0371-96596

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一、均工资还没公布,是否影响申报?

参保单位应按相关文件的规定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即2021年度月均工资),无需等待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局工资公布,申报工作结束后将按省人社厅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上下限标准对申报的缴费工资调整,确定新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

二、申报错误或少报漏报如何更正?

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在职在保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6月20日前均可多次申报,系统默认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三、未完成申报如何处理?

参保单位未按时完成本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申报的,从2022年7月1日起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进行调整。

未申报年度月均工资收入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申报工资(即按60%、80%、100%、150%、200%、300%档次申报的延用上年度缴费档次;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的延用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缴费基数)作为本年度申报工资。

四、已停保(含转出、退休等)人员如何申报?

本次申报以2022年3月31日的数据为基础信息,4月1日以后停保(含转出、退休等)人员仍会出现在申报表中,此类人员填报“1”即可,不会对该类人员的缴费工资存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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