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发布35号通告: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报备管理

时间:2022-07-04 09:04:08 来源: 漯河发布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3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现就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管理

省外来(返)漯人员须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健康漯河”和“漯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报备(报备指南),必要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省外来漯旅游人员,请提前通过各景区台或入住酒店进行预约报备。

二、重点区域来(返)漯人员管理

(一)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未满7天的来(返)漯人员,集中隔离补足7天后,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漯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算起。

(三)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漯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算起。

(四)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来(返)漯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证明,入漯后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之间间隔24小时)。

(五)发生本土疫情、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存在社会面外溢风险的地区,根据风险等级判定结果分别参照高中低风险地区对来(返)漯人员进行管理。

三、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一)确诊病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居家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进行 7天居家健康监测(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居家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密切接触者。采取“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期限自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暴露后算起。

(四)密接的密接。采取 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涉疫场所暴露人员。采取核酸检测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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