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及时了解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7月21日下午,商丘市召开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卢伟主持。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韩先领就商丘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作简要解读。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做好本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做到学区无缝衔接,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三区边界相邻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学区归属遵循历史沿革和以往惯例。学区范围划定后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四)坚持公民同招。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招生入学政策变化
与2021年相比,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进城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置办法有所变化。2022年6月2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文件精神,对进城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有所变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审批机关管辖范围内招生,即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招收本县(区)学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市辖区学生。
三、招生入学纪律要求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商丘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十条严禁”要求。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择校费”“转校费”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是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九是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或测试;十是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日程安排
8月10日至14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或自愿选择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进行入户调查,并将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信息釆集、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到校随机抽查报名相关证件。
8月15日至17日,学校处理遗留问题、进行预录取。
8月18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招生遗留问题;民办学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信息删除;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注册,信息采集。若所属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无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8月19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布录取结果。
需要提醒广大家长的是,8月14日18:00后,招生平台会自动关闭,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将无法再进行信息采集报名。
六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日程安排可参照执行。
各媒体记者就有关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回答。
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韩先领,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王洪亮,梁园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李曼,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副局长蒋冬梅,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长赫建华,市一中副校长武星等出席新闻发布会。
答媒体问
问: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的条件有哪些?
答:除市一中日月湖校区、市一实小星林路校区、市一实小日月湖校区外,市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具有辖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庭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则认定为本校学区范围内生源。他们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身份证等。
问:如何保障在市中心城区进城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答: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政〔2022〕12号)精神,对在市中心城区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分别由所在的三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在市一中日月湖校区、市一实小星林路校区、市一实小日月湖校区学区范围内购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除外。
问: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什么材料?如何保障他们与城镇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
答: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近年来,我市一直坚持实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有效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严禁要求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严禁将随迁子女集中安排在少数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辖区内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由初中学校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的学籍接续。
问:市中心城区学校在组织招生报名时,需要家长提供有关证件。请问王洪亮科长,这些证件的有效时间是如何认定的?
答:今年,市中心城区学校招生报名所需的房屋所有权证、居住证、户口簿等证件,认定有效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我局在去年6月9日印发的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文件中已经作出规定,提前进行了告知。
问:自去年开始,我市在市中心城区实施了房产周期学位认定。请问王洪亮科长,今年是如何规定的?
答:今年我市继续在市中心城区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对市中心城区小产权房和公寓房、市一中日月湖校区、市一实小星林路校区、市一实小日月湖校区学区范围内的房产,原则上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同样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自今年起,我们对市一实小日月湖校区学区范围内的房产,也要实行实施周期学位认定,但2022年之前占用的学位不计入在内。这项政策,我们会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下去。
问:民办学校招生是怎么录取的?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公开公平公正?如何确保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答:民办学校招生采用电脑随机派位、免试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由该校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一次录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在我市已实施两年。从实施的情况就看,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今年电脑随机派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时,要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纪检监察人员等现场监督,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即时公开(现场打印录取名单,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并第一时间在招生平台上发布。市教体局将进一步规范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操作程序,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整个录取工作的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发布后,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人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入学。若原学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即由政府举办的公办学校“兜底”,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问:刚才,韩先领总督学通报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纪律要求,请问王洪亮科长,下一步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
答:为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监督、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违规违纪的学校,根据《商丘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属公办中小学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书记、校长、分管副校长及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书记、校长、分管副校长及直接责任人记过处分。属民办中小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体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予以问责。
问:为在区域内实现“让更多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促使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快速提升,梁园区在全市率先进行了集团化办学试点,请问李曼副局长,梁园区教体局是如何推行集团化办学的,目前取得哪些成效?
答:“如何把每一所学校办成优质学校,让更多孩子在家门口上‘好’学”,梁园区教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把“集团化办学”作为提升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来抓,让更多的人享受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
2020年8月,梁园区第一回民小学与建设办事处邢庄小学组建教育集团,率先在全市开启“强校带弱校、强校带新校”的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2021年8月,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立足区情实际,印发了《梁园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按照“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校园文化和而不同”的工作思路,对全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合理调配,正式成立了商丘市第六中学等6个教育集团。
可以说,教育集团化办学犹如一缕和煦的春风,激活了一潭碧水,绽放了满园花朵。梁园区教育集团14个成员校教学管理得到了全面完善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集团化办学初步实现了从“共合作”到“共成长”再到“共绽放”,基本达到了“携手并进、各具特色”的目标。
问:请问赫建华校长,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今年的招生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答: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并且其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户籍(仅限学区内原拆迁村民)或有房屋所有权证(100%产权)或有购房合同(须经商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网签合同)的适龄儿童。鉴于市一实小星林路校区周边学校布局、楼盘交付、人口居住情况等具有不确定性,其招生报名条件会逐步过渡到“住户一致”优先录取,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三者一致,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入学。今年的招生范围为:沿腾飞路东侧向北至帝喾路,沿帝喾路南侧向东至富商大道,沿富商大道西侧向南至迎宾路,沿迎宾路北侧向西至腾飞路。鉴于迎宾路以南,富商大道以东目前没有小学,现居住在和平小区和京九新城的平台办事处路口、宋梨园两个行政村的拆迁安置居民子女,暂时安排到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新校区就读。
问:据了解,市教体局与示范区管委会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把示范区茶庵学校委托给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代管,学校更名为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日月湖校区,招生范围由示范区科教文体局来划分。请蒋冬梅副局长简要介绍一下合作办学的具体情况及学校的招生范围。
答:为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市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市教体局与示范区管委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由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与示范区茶庵学校组建合作型教育集团。合作办学期间,示范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必需的办学条件、办学经费等。市教体局负责选派书记、校长、副校长、业务骨干,并全面管理学校。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负责代管示范区茶庵学校,学校更名为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日月湖校区,并加强两校教师的交流、培训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力争用3至6年的时间,使示范区茶庵学校成为优质学校、商丘名校。为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需求,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通过实地查看、民意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综合考虑市一实小日月湖校区周边学校布局、居民入住率、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科学划定了招生范围。具体为:沿归德路东侧向北至宋城路,沿宋城路南侧向东至腾飞路,沿腾飞路西侧向南至华升路,沿华升路北侧向西至归德路(民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问:据了解,位于日月湖东侧的市一中新校区今年更名为市一中日月湖校区。请问武星副校长,学校更名后的招生范围有无变化?招生条件是什么?
答:今年,市一中日月湖校区的招生范围有所调整,具体为:沿归德路东侧向北至侯恂东路,沿侯恂东路南侧向东过豫苑路后,再沿中水民渠(中水河)南侧向东至富商大道,沿富商大道西侧向南至华商大道,沿华商大道北侧向西至归德路。市一中日月湖校区今年的招生条件和市一实小星林路校区的招生条件是一样的。
头条 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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