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文:行政调解止纷争 助推企业再发展

时间:2022-07-28 21:54:39 来源: 河南大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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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汝州法院网_法院要闻】

2019年5月,娄某在汝州某民营企业工作时不慎摔倒,导致受伤,经汝州市人社局认定属于工伤。但某民营企业对工伤认定不服,遂将汝州市人社局告至汝州法院,请求撤销工伤认定。一审案件判决后,汝州某民营企业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后被发回重审。承办法官袁黎晓在接到该案件后,对此案高度重视,详细翻阅了卷宗,发现该案经过民事一审,二审,行政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长达四年的拉锯战。

考虑到行政诉讼答辩举证期较短,承办法官袁黎晓迅速与当事人沟通案情,完成初步案件准备工作后,随着对案情和案件背景的进一步了解,袁黎晓认为:本案从法律角度,表面看是因行政机关对某民营企业作出行政行为后,该民营企业不服,由此围绕该行政行为,双方矛盾的实质其实是该企业与第三人娄某的纠纷。此外,长达四年多的诉讼经历,又增加了双方的矛盾和积怨。为此,承办法官袁黎晓首先与原被告及第三人的委托人进行了充分沟通,计划在案件开庭过程中进行沟通,争取能增进双方的了解,化解双方矛盾,力争平息这场诉讼,而不是一定要通过相对生硬的司法判决作为最终解决问题的方式。

袁黎晓法官作为合议庭审判长,带领合议庭成员积极办理协调,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为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双方诉累,袁黎晓一方面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同时耐心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在该案件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后,又经过数小时的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工作,最终三方终于冰释前嫌,达成和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第三人娄某获得了原告汝州某民营企业四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这起因工伤认定纠纷引起的案件终于成功化解。不仅使长期困扰该公司的此事件得到彻底解决,也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和谐的环境。

近年来,汝州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利用成立的“汝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员会办公室”平台,坚持以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线,以整合行政案件、人民调解资源为重点,以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联动工作机制为抓手,有效推动了行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的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把行政争议预防在源头,整合优化基层人民调解资源,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行政案件审理透明度、司法公信力和纠纷化解能力,使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责任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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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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