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定于7月29日组织开展全县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县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和7月28日当天已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
7月29日上午8:00开始,上午12:00结束。样本采样4小时完成,样本检测24小时内完成。
三、采样地点
居民原则上按常住地参加采样,县城区各社区、各乡镇(街区)辖区均设立多个采样点,具体以各村(居)委会通知为准,请广大居民留意相关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提前完成“信阳核酸检测采集码”的注册和信息填报,主动配合社区(村)工作人员,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地点,现场出示核酸采集码或身份证,开展核酸检测采样。
2、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携带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无智能手机的,携带身份证,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核酸检测采样信息登记。
3、对老弱病残孕、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孕妇等,请提前向所在社区申报,安排入户上门采样。
4、核酸检测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码,有序排队,保持二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
5、凡中高风险区返回、新冠疫苗接种48小时内及红码、黄码等人员禁止前往集中采样点检测,由相关部门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采样。
6、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一律赋码管理。同时,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全员核酸检测时,采样点附近路段将实施动态交通管制措施,请广大居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如需驾车出行,注意绕行。
8、因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需要,中心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点和各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服务暂停1天。
9、请广大居民在采样过程中,勿拍照、录像,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五、检测费用
本轮核酸检测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光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8日
头条 22-07-29
头条 22-07-29
头条 22-07-29
头条 22-07-29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8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
头条 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