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39号)
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决定调整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自2022年8月3日24时起,全面调整疫情防控管控措施(不含许河乡、葡萄架乡、考城镇、南彰镇、孟寨乡和沿县域边界重点村),畅通县内流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中高风险区除外),严格落实属地、行业、法人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坚持扫、验“场所码”刚性措施,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掌握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坚持戴口罩、测体温和工作人员分级防护措施,督促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
3.非生活必需的密闭性娱乐场所暂不开放;餐饮场所暂不开放堂食;暂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线下会议和培训;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暂不实行线下教学活动,其他经营场所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保障群众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限流措施。
4.严格落实兰速办“场所码”全覆盖要求,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各类场所要安排专兼职监督员,负责监督进入人员扫兰速办“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措施。
5.全县高铁站、火车站和入兰重要入口等交通枢纽的健康服务点继续落实查验措施,严格入兰管理。县域外人员入兰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一扫两查”(扫兰速办“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措施,入兰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否则将赋黄码。县域内居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兰,确需离兰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单位或社区(村)证明(加盖公章),经查验通过后即可离兰。
6.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和防外溢临时管控区及省外来(返)兰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主动报备,按要求及时赋码,严格落实人员管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目前,国内、省内及我县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输入性疫情风险时刻存在,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兰、不流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不扎堆、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兰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头条 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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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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