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5日0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静态管理
除县中心城区中高风险区外,县域内其他区域于8月5日解除静态管理,转为低风险区。
二、调整中高风险区
1、高风险区:宝城街道大园社区
2、中风险区:丽水街道赵园社区九龙大道1号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各单位、各场所恢复正常工作或经营活动前,应对单位、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经评价合格后方可恢复。
2、刚性落实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3、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缩短经营时间,限制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最大容量的50%。
4、医疗机构应强化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控制就诊人员数量,住院实行封闭管理。
5、各单位、各场所不得举行聚集性活动。
6、私家车逐步解除交通管制,有序恢复运行,限制乘客数量,乘客分散就坐,但不得进入中高风险地区。
7、KTV、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图书馆、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洗浴中心、美容美发、养生理疗等有关室内密闭场所及酒店内堂食服务、各类培训机构(含托管)线下服务、旅游景区、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和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待全县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后陆续恢复。
8、全县高速公路下站口、车站、县城主要出入口3个管控点等交通卡口继续落实查验措施。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罗,确需离罗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市外人员入罗需提前3天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形势动态调整。广大群众仍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罗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4日
头条 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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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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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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