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市、县分期 开展一次区域核酸检测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及区域安排
8月9日对五城区进行一次全域全员核酸筛查,采样时间6:00-12:00;8月10日对武陟县、修武县进行一次全域全员核酸筛查,采样时间 6:00-12:00;8月11日对孟州市、温县进行一次全域全员核酸筛查,采样时间6:00-12:00;8月12日对沁阳市、博爱县进行一次全域全员核酸筛查。采样时间6:00-12:00。
二、检测范围
辖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 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县(市、区)开展区域核酸筛查有各辖区根据实际需 要合理安排采样点,采样当日本辖区设置常态化核酸检测屋(点)可暂停服务一天;
(四)本次采样使用河南省核酸核酸检测(东软)系统。请广大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携带身份证或出示焦作市 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五)以下几类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 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1.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
3.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
(六)请广大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七)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全封闭管理单位以及特殊人群需上门检测的,由各区统筹安排上门采样。
未尽事宜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安排。
头条 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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